开云 开云体育官网工程项目建设程序详解(史上最全)
栏目:公司动态 发布时间:2022-11-14 11:33:59

  一、工程建设前期阶段 (一)项目建议书 (二)可行性研究 (三)立项 二、工程建设准备阶段 (一)报建 (二)委托规划、设计 (三)获取土地使用权 (四)拆迁、安置 (五)工程发包与承包 三、工程建设实施阶段 (一)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准备管理 (二)工程建设项目组织施工阶段的管理 四、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与保修阶段 (一)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 (二)工程保修

  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 (建委)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 竣工验收及保修 (建委) 确定监理队伍 (招标办) 确定勘察设计队伍 (招标办) 交纳建设费用 (财政) 消防、人防、园林气象、市政配套手续 (各相关部门) 建设资金审计 (审计局) 确定材料、设备 供应商 (招标办) 申请土地开发 使用权(国土房管局) 拆迁、安置(国土房管局) 质量监督(质检站) 安全监督(安监站) 施工放验线 (规划局) 报开工报告年度计划申请文件 (发改委) 工 程 建 设 程 序 图 承办内容 (承办单位) 图示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报审 (环保局) 用地预审报审(规划局) 地震安全性 评 价(环保局)

  建设单位申请 办理选址意见书 xx 市发改委立项 建设单位委托做总平面图 规划局组织审总平面图 规划局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 国土房管局办理用地手续 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并提供设计方案 审批设计方案,其中规划局审批方案 建设单位委托作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审批 规划局审查项目管理意见 建设单位委托做施工图 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施工图 建设单位办理公安消防、园林、气象、人防、市政、交通手续 市建委办理施工图审查批准书 规划局发建筑核位红线 规划局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招投标 质量监督手续、白蚁防治合同、文明安全责任书 缴纳建设工程规费办理施工许可证 凭进场通知书放线

  设计方案招标与/或规划 设计方案审批 牵头单位:规划局与/或发改(经贸)局 时间:5 个工作日

  部门审批意见(消防、人防、水利、 管线、海事、航道、地震等) 单位:规划条件要求的部门 时间:4 工作日

  部门审批意见(消防、环保、水利、人 防、气象、国土、管线等) 单位:有关单位 时间:4 个工作日

  工程建设的前期阶段主要指的是在工程建设的初期,建设单位形成意向,通过 对机会等的研究和决定,形成书面文件上报主管部门和发改委进行审批,进而立项 的过程。主要包括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立项审批。

  (一)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 对于政府工程项目,编报项目建议书是项目建设最初阶段的工作。其主要作用 是为了推荐建设项目,以便在一个确定的地区或部门内,以自然资源和市场预测为基础, 选择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经批准后,可进行可行性研究工作,但并不表明项目非上不 可,项目建议书不是项目的最终决策。 项目建议书是要求建设某一具体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基本建设程序中最初阶段的工 作,是决策前对拟建项目的轮廓设想。项目建议书的主要作用是为了推荐一个拟进 行建设的项目的初步说明,论述它建设的必要性、条件的可行性和获得的可能性,供基 本建设管理部门选择并确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 项目建议书的审批程序:项目建议书首先由项目建设单位通过其主管部门报行业归 口主管部门和当地发展计划部门(其中工业技改项目报经贸部门),由行业归口主管部门 提出项目审查意见(着重从资金来源、建设布局、资源合理利用、经济合理性、技术可 行性等方面进行初审),发展计划部门参考行业归口主管部门的意见,并根据国家规定 的分级审批权限负责审、报批。凡行业归口主管部门初审未通过的项目,发展计划部门 不予审、报批。 一般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2、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

  3、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等的初步分析; 4、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 5、项目的进度安排; 6、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估计。 (二)建议书报送材料: 符合编制要求的项目建议书、审批请示及有特殊规定必 备的附件材料。 注:若建设单位具有编制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的能力,可自行编制。如 不具备自行编制能力,可先行实行监理招标及设计招标,委托具有编制能力及相关资格 的监理单位或设计单位编制。监理及设计招标要及时备案。

  到规划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 1、提交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审批跟踪监督卡》 (以下简称《监督卡》)。 2、凭《监督卡》分别到发改局、环保局、消防局、国土局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 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3、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规划局窗口。 4、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和签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以及《监督卡》等有关材料, 办理承诺时限为 7 个工作日。 (一)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无并联审批项目的 报送材料: 1、书面申请 (原件 1 份);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 1 份,需核对原件); 3、1:500 现状地形图(原件 2 份,附电子文档)。

  (二)非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工程选址意见 书》的审批,申请人需向规划部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原件 1 份); 2、土地权属证明(复印件 1 份,限在自有土地权属范围内申请建设的工程项目); 3、1:500 现状地形图 (原件 2 份,附电子文档); 4、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或书面意见(原件 1 份,限政府项目。书面意见仅用 于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合并审批项目建议书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建设项目); 5、相关协议(原件 1 份,限联建的建设项目); 6、开发办批文及相关协议(原件 1 份,限转让的建设项目); 7、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 1 份)。 (三)非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工程选址意见 书》的审批,申请人需向协办部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消防安全审查(限经批准的规划中未明确的易燃易爆建设项目) (1)《建筑工程消防设计申报表》(原件 1 份); (2)1:500 现状地形图(原件 1 份,火工生产及储存项目,还需提交反映周边 2000 米范围现状的 1:2000 地形图 1 份) 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审查(限经批准的规划中未作场地地质灾害评估的区域内 的建设项目和已作区域性评估中属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建设项目)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报告内容一般包括:工程建设可能诱发、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工程建设本身可能遭 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危险性;工程建设适宜性结论;采取防治措施的建议。 (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原件 1 份); (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登记申请表或报告备案登记表(原件 1 份)。 3、建设用地预审(限需新征集体土地的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表》(原件 1 份);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原件 1 份,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选址 情况、拟用地总规模和拟用地类型,项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 范围外的农用地的,还应包括补充耕地初步方案); (3)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或书面意见(1 份,限政府项目。书面意见仅用于 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合并审批项目建议书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建设项目); (4)标注有项目拟用地范围的 1:1 万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1 份,建设项目 跨乡镇的,申请人应分别在建设项目所涉及各乡镇 1:1 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标注 拟用地范围。都市区范围内各区国土资源部门应无偿向申请人提供 1:1 万乡镇土地利 用总体规划图底图供申请人复印)。 4、国家安全审查(限位于市委、市政府、部队副军级以上机关、重要军事设施和 要害部门周边 500 米范围内的下列建设项目:①外国政府驻渝机构;②外商的建设 项目[包括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两种情况]) (1)《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申报表(规划选址)》(原件 1 份); (2)1:2000 地形图 (原件 1 份, 能反映建设项目及其周边 500 米内现状)。

  报送材料: (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原件 1 份); (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原件 1 份,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选址 情况、拟用地总规模和拟用地类型,项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 范围外的农用地的,还应包括补充耕地初步方案); (三)属政府项目的,需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1 份, 项目建议书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审批的,只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

  (四)、区县(自治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的初审意见(1 份, 项目跨区的,应提供项目所涉及的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初审意见);

  报送材料: (一)《xx 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原件 2 份); (二)环境影响登记表或由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 (原件 2 份,附电子文档); (三)评估机构关于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原件 1 份, 建设项目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申请人不提供技术评估报告)。

  (一)必须进行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项目 1、抗震设防要求高于《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标定设防标准的重点工程、特殊工 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 2、位于地震烈度分界线km 区域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3、局部地质条件较复杂或者地震研究程度和资料详细程度较低的地区 4、占地面积较大或者跨越不同地质条件区域的新建城镇、 9 大型厂矿、港湾、企 业以及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建设单位对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管理程序 1、建设单位持立项批准书和建设地址,征询地震主管部门意见,审定是否重做场地 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和评价区域范围,并征询评价单位的资质; 2、选择评价单位和签订评价合同; 3、建设单位协助评价单位的工作;

  4、上报审批。 建设单位按合同收到《建设项目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须立即上报当地地震 安全性评价委员会评审,经过评审通过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送市地震局审核批准,确 定抗震设防标准。建设单位最后收评价报告副本和审批副本转交设计单位,进行抗震设 计。

  根据《国务院关于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 号),对于政府项目 须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国务院关于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 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资金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 行核准制和登记备案制。对于《政府核准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项目, 实行备案制。

  ➢ 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议书一经批准,即可着手进行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 是指在项目决策前,通过对项目有关的工程、技术、经济等各方面条件和情 况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对各种可能的建设方案和技术方案进行比较论证, 并对项目建成后的经济效益进行预测和评价的一种科学分析方法,由此考查 项目技术上的先进性和适用性,经济上的盈利性和合理性,建设的可能性和 可行性。可行性研究是项目前期工作的最重要的内容,它从项目建设和生产 经营的全过程考察分析项目的可行性,其目的是回答项目是否必要建设,是 否可能建设和如何进行建设的问题,其结论为者的最终决策提供直接的 依据。因此,凡大中型项目以及国家有要求的项目,都要进行可行性研究, 其他项目有条件的也要进行可行性研究。

  ➢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确定建设项目、编制设计文件和 项目最终决策的重要依据。要求必须有相当的深度和准确性。承担可行性研

  究工作的单位必须是经过资格审定的规划、设计和工程咨询单位,要有承担 相应项目的资质。 ➢ 特殊说明: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写单位需要具备特殊资格,所以我们将 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用途主要分四种: 1)用于企业融资、对外招商、项目合作 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这类研究报告通常要求市场分析准确、方案合理、 并提供竞争分析、营销计划、管理方案、技术研发等实际运作方案,以说服 者;2)用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以前的计委)立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建议书,该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 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而编写,是大型基础设施项目 立项的基础文件,发改委根据可研报告进行备案或批复,决定某个项目是否 实施;3)用于进口设备免税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申请办理内资项目确认书 的项目需要提供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其 中项目用汇额超过 100 万美元(含 100 万美元)或国产设备额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含 1000 万元人民币)的项目,应提供由具有甲级资质的咨询机 构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4)用于银行贷款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银 行在贷款前进行风险评估时,需要项目方出具详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另外 在申请国家的相关政策支持资金 、工商注册时往往也需要编写可研报告,该 文件类似用于银行贷款的可研。

  在上述四种可研中,第 2)、3)准入门槛最高,需要编写单位拥有工程 咨询资格,该资格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三 个等级,甲级最高。 ➢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评估后按项目审批权限由各级审 批部门进行审批。其中大中型和限额以上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要逐级报送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同时要委托有资格的工程咨询公司进行评估。 小型项目和限额以下项目,一般由省级发展计划部门、行业归口管理部门审 批。受省级发展计划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授权或委托,地区发展计划部门 可以对授权或委托权限内的项目进行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即国家同 意该项目进行建设,一般先列入预备项目计划。列入预备项目计划并不等于 列入年度计划,何时列入年度计划,要根据其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国家宏观 经济政策和对财力、物力等因素进行综合平衡后决定。 (一)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项目提出的背景、的必要性和研究工作依据; 2、需求预测及拟建规模、产品方案和发展方向的技术经济比较和分析; 3、资源、原材料、燃料及公用设施情况; 4、项目设计方案及协作配套工程; 5、建厂条件与厂址方案; 6、环境保护、防震、防洪等要求及其相应措施; 7、企业组织、劳动定员和人员培训; 8、建设工期和实施进度; 9、估算和资金筹措方式; 10、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报送材料: 除提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批请示外, 还需提交以下附件材料作为审批前置要件: 1、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 2、建设用地预审报审材料(或国土房管部门已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或国 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审材料; 4、涉及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须由有关部门出具确认文件; 5、涉及特许经营的项目,需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批准意见; 6、涉及拆迁安置的,需附拆迁安置方案审查意见; 7、属联合建设的,需出具项目联合建设(或合资、合作)合同书; 8、除市级和中 央财政性资金外的建设资金已落实来源的有效证明文件,企业最新财务报表(包括 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对信贷资金需有商业银行分行以上机构出具 的承贷意向书;

  9、其他特殊规定必备的材料(但主办部门不得以此为由要求申请人办理其他 部门的许可、审批、备案手续)。

  (一)报送材料: 除提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外,还需提交以 下附件材料作为核准前置要件:

  1、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 2、建设用地预审报审材料(或国土房管部门已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或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审材料; 4、涉及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须由有关部门出具确认文件; 5、涉及特许经营的项目,需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批准意见; 6、其他特殊规定必备的材料(但主办部门不得以此为由要求申请人办理其他部 门的许可、审批、备案手续)。 (二)属外商项目的,还需增加提交以下附件:

  1、中外各方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商务登记证、最新企业财务报表 (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

  2、合资协议书、增资、购并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 3、涉及银行贷款的,由有关银行出具融资意向书。 建设单位向市发改委提交 如下材料申请立项:

  (一)政府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审批请示或企业项目核准申请报 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申请报告须由合格的咨询机构编制)一式五份,并附相 应的附件资料;

  (二)用地预审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项目申请单位提交申请应为书面形式,可采取当面送达或挂号邮寄送达的方式。

  该阶段的内容包括为勘察、设计、施工创造条件所做的建设现场、建设队伍、 建设设备等方面的准备工作。具体包括报建,委托规划、设计,获取土地使用权, 拆迁、安置,工程发包与承包等。

  建筑工程立项后,建设单位应向建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报建备案手续。建 设单位可持已下达的立项批文,到市建委领取《工程项目报建申请表》、《工程项 目管理资质申报表》和《基建手续鉴证表》,按要求填写后,连同工程技术管理人 员职称证件(复印件)到市建委办理建设单位资质审查及报建登记手续。

  报建申报材料: 1、《报建表》; 2、立项文件; 3、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4、资信证明; 5、许可证。 建设单位必须在报建后开工前向受理报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工程项 目建设管理单位资格审批手续,领取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资格审查批准通知书。 建设单位在办理完毕工程报建备案后即可在招标办通过招投标确定监理队伍: 1)监理及工程建设监理的概念:监理的执行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 准对被监理方的行为进行从旁检查,使其不得逾越预定的、合理的界限,产生约束 作用;通过对某些相互协作和相互交错的行为进行调理,避免抵触;对相互抵触的 行为进行理顺,使其顺畅;对相互矛盾的权利进行调理,避免冲突;对冲突了的权 利进行调解,使其协作,产生协调作用。工程建设监理三针对工程项目建设,社会

  化、专业化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接受业主的委托和授权,根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 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以及其它工程建设合同 所进行的旨在实现项目目的的微观监督管理活动。

  2)工程建设监理的性质:服务性、独立性、公正性、科学性。 3)工程建设监理的内容与任务: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监理单位可为业主提供 决策、设计、施工招标、施工和保修阶段的多项服务。《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中规 定:监理工作的内容为:“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工程建设监理的中心任务 就是控制工程项目目标。工程项目的、进度和质量目标,这三大目标是相互关 联、互相制约的目标系统。

  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划局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委托规划设计院编制规划设计总 图,然后报市规划局审核规划设计总图。规划局可据此核定用地面积,确定用地红 线范围,发给建设单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在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下步可向市国土房管局申请土 地开发使用权,办理拆迁安置工作。到招标办通过招投标确定勘察、设计单位。

  建设单位申请用地环节行政审批,应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区国土房管部门递交 申请。依法属市国土房管局或其上级行政机关审批权限的,由区国土房管部门受理 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初步审查意见连同全部申请材料逐级上报。单独选址建设项目 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土地,涉及农用地的,应 申请办理单独选址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审批。

  (一)单独选址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审批按以下程序及要求办理: 1、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有关材料,向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2、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拟 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经区人民政府审核 同意后,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3、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批准后,由所 在地区人民政府按照批准的征收(转用)土地方案依法组织实施征地。征地补偿安 置完成后,由市或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批准的供地方案向建设单位供地。其中, 有偿使用国有土地的,建设单位应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 同;划拨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 书。

  (二)单独选址项目新增建设用地的审批由耕地保护二处主办,需提交材料: 1、新增建设用地申请表(原件 1 份)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审查意见(原件 1 份) 3、征地预办文件(原件 1 份) 4、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其中市以上重点工程和主城区用地 5 公顷、

  其他区县(市)用地 7 公顷以上项目附项目可研(申请)报告批复(原件 1 份) 5、涉及征(转)收林地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原件 1 份)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复印件 1 份) 7、土地勘测定界图和技术报告(原件 1 份) 8、预缴的征地补偿安置资金划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征地专用帐户的银行进帐

  单(复印件 1 份) 9、土地利用规划图(完整图)、土地利用现状分幅图(1:1 万蓝图)、地形

  (三)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用地的审批由土地利用处、土地交易中心主办,需提 交材料:

  1、《国有土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原件 3 份) 2、身份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份) 3、房地产开发资质(属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且事事前约定须具备房地产开发资 质的)(复印件 3 份) 4、银行资信证明(开户行出具并盖章,证实有无违法、违规的存贷款行为)(复 印件 3 份) 5、按公告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国有土地划拨或协议出让用地的审批 由土地利用处主办: 申报材料包括: 1、身份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 份) 2、建设单位用地申请(原件 3 份) 3、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原件/复印件 3 份)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含规划红线图和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 部门批复的总平面布置蓝图或数字化图 1:500-1:1000)(原件 1 份/复印件 3 份) 5、地籍图(原件 1 份) 6、实测地形蓝图或数字化图(1/500-1/1000 )(原件 3 份)

  集资合作建房用地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收回原土地使用权的申请(原件 1 份)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1 份/复印件 3 份)

  经济适用房项目用地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1、经济适用房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 1 份) 2、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复印件 1 份) (五)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的审批由矿产资源勘查储量处主办,需提交材料: 1、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查表(原件 3 份) 2、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 3 份) 3、建设项目范围 1:500 地形图(宗地面积 10 公顷以上或线、建设项目压覆矿产储量申请登记表(原件 3 份) 5、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储量评估报告或压覆矿床证明材料

  建设单位在取得用地使用权后,向当地拆迁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拆迁主管 部门对拆迁申请进行审查,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发给拆迁申请人《房屋 拆迁许可证》,建设单位可据此组织实施拆迁。

  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需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建设单位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根据市规划局提出的设计要求,委托建筑设计 院编制设计方案。

  一般建设项目(包括工业、民用建筑、城市基础设施、水利工程、道路工程等), 设计过程划分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对技术复杂而又缺乏经验的项目, 可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和需要,增加技术设计阶段。对一些水利枢纽、农业综合开 发、林区综合开发项目,为解决总体部署和开发问题,还需进行规划设计或编制总 体规划,规划审批后编制具有符合规定深度要求的实施方案。

  初步设计的内容依项目的类型不同而有所变化,一般来说,它是项目的宏观设 计,即项目的总体设计、布局设计,主要的工艺流程、设备的选型和安装设计,土 建工程量及费用的估算等。初步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 料订货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是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基础。初步设计(包 括项目概算),根据审批权限,由发展计划部门委托项目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审查 通过后,按照项目实际情况,由发展计划部门或会同其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批。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按以下条件实施: (一)《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 申请人需向规划部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原件 1 份); 2、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文件或企业项目核准文件(原件 1 份, 限需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如申请人认为项目属行政主管 部门备案类项目,而规划部门把握不准的,可要求申请人提供行政主管部门的 备案文件。) 3、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2 份,含室外综合管网设计); 4、彩色渲染图和建筑模型等(1 套,限重要地段、重要节点及大型建设项目)。

  (二)《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申请人需向协办部门提交下列申请材 料:

  1、涉及消防事项的审查 (1)《建筑工程消防设计申报表》(原件 1 份,须加盖申请单位印章); (2)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2 份); (3)设计单位消防自审小组自审意见书(原件 1 份)。 2、涉及园林绿地指标事项的审查 (1)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1 份,附电子文档); (2)1:500 绿化现状图(1 份); (3)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布置总平面图及说明(2 份,附电子文档)。

  3、涉及防空地下室设置事项的审查(涉及民用建筑配套建设防空地下室的建设 项目)

  (1)《民用建筑配套建设防空地下室申请书》(1 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1 份,附电子文档)。 4、涉及市政公用设施安全事项的审查(涉及危及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的建设项目) (1)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2 份,附电子文档); (2)建设项目对市政设施安全影响技术报告(1 份,由申请人自行编制或由工 程的设计单位编制,无固定格式)。 5、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审查(限两类建设项目:①选址阶段进行了国家安全审 查的建设项目;②机场、出入境口岸、码头、邮政枢纽、电信枢纽、海关) (1)《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申报表(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原件 1 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1 份,附电子文档); (3)建设工程弱电系统设计图说(1 份,附电子文档) 。

  6、涉及河道管理事项的审查(限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 (1)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 (2 份); (2)建设工程涉及河道部分工程设计方案(2 份); (3)具有水利水电勘察设计或研究资质的单位编制的防洪评价报告(原件 1 份, 限长江、嘉陵江两岸 50 年一遇洪水位以下 20 区域内修建的建设项目、涉及封盖、 改造次级河流及其它自然水域的建设项目,同时附专家评审意见)。

  7、涉及机场空域安全管理事项的审查(限机场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及机 场净空保护范围内危及飞行安全的建设项目)

  甲、机场规划用地范围的建设项目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2 份,含建设项目 最高点坐标及其海拔高度);

  乙、机场净空保护范围内危及飞行安全的建设项目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1 份,含建设项目室外地坪海拔高度、建构筑物净高度和无线电发射设备、有线传输 设备、高压供电线路及工业高频炉等电磁辐射设备的情况)。

  8、涉及无线电管理事项的审查(限涉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微波通廊的建设项目; 大型地球站、大型无线电收发信台站、广播电视发射塔等建设项目)

  甲、涉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微波通廊的建设项目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2 份, 含经纬度、最高点海拔高度);

  乙、大型地球站、大型无线电收发信台站、广播电视发射塔等建设项目 (1)《设置无线)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2 份,含经纬度、最高点海拔高度); (3)无线、涉及电力保护事项的审查(限在已建、在建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和保护区内的 建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与电力设施应保持足够距离范围内建设易燃易爆、通讯 设施、军事设施、机场、领导(导)航台、污染源等建设项目)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1 份) 10、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限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准之外的建设项目) (1)《xx 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原件 2 份); (2)环境影响登记表或由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报告 书(原件 2 份,附电子文档); (3)评估机构关于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原件 1 份,建设项目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申请人不提供技术评估报告)。 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划设计方案审查(限重大市政公用设施工程项目)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2 份)。 12、涉及文物保护事项的审查(限需原址保护的建设项目、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 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的建设项目)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2 份)。

  13、使用港口岸线的审批(限需使用港口岸线)设置港口设施(趸船)的所有权证、船检证书(复印件各 1 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2 份,只需总平面图)。 六、初步设计审批(由发改委实施) 办理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申请人应先将初步设计图纸提交主办部门预审,主 办部门收件后,应向申请人出具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并自收件之日起 10 日内出具 合格或需要修改的预审意见;出具需要修改的预审意见的,主办部门应一次告知当 事人需要修改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按照主办部门的修改意见对初步设计图说进行 完善,直至预审合格。预审合格后,再向主办部门提交初步设计审批申请材料。

  报送材料: (一)主办部门所需申请材料: 1、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表; 2、初步设计图纸(经主办部门预审合格,下同); 3、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及红线、建设工程规划用地许可证及其附件; 5、工程勘察报告(初步勘察深度以上)及其质量审查合格意见; 6、依法应当招标的勘察设计项目,应提供招标情况备案书; 7、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 8、勘察设计合同。 (二)公安消防部门所需申请材料: 1、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2、初步设计图纸(结构专业图说除外)。 (三)园林部门所需申请材料: 初步设计总平面图、绿化布置图,有建筑屋顶 或平台绿化的还需提供建筑专业图纸。 (四)气象部门所需申请材料: 初步设计总平面图、建筑及电气专业图纸。防 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材料包括: 1、建筑设计说明; 2、防雷平面图; 3、电气设计说明; 4、结构设计说明; 5、建筑物正立面图; 6、电路总平面图;

  7、防雷产品的相关资料及备案手续。 (五)人防部门所需申请材料: 防空地下室初步设计图纸。具体为: 1、防空地下室初步设计依据及说明; 2、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及地面建筑平、立、剖面图; 3、防空地下室建筑平、立、剖面图; 4、防空地下室主体结构形式、构件尺寸和防护专业设备图; 5、防空地下室通风(空调)、给水排水、电气专业平时和战时布置图(含系统

  原理图); 6、防空地下室建筑、结构、通风(空调)、给水排水、电气平战功能转换措施

  (六)市政部门(xx 市市政管理委员会)要求的申请材料: 初步设计图纸。 (七)交通部门所需申请材料: 初步设计总平面图,涉及交通设施部分的工程的初步设计平面图、立面图、剖 面图及说明。 申请人提交上述材料时,应按部门分类成套提供。主办部门不得要求申请人自行 到协办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协办部门不得在主办部门之外另行单独接收申请材料。

  附报送由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的项目总概算报告及审批请示外,还需提交以下 附件:

  (二)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概预算编制资质单位的项目概算表; (三)其他特殊规定必备的材料(但不得以此为由要求申请人办理其他部门的许 可、审批、备案手续)。

  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建设单位委托设计院进行施工图设计,并将施工图报市建 委审批,然后由市规划局发建筑核位红线。施工图设计的主要内容是根据批准的初 步设计,绘制出正确、完整和尽可能详细的建筑、安装图纸。施工图设计完成后, 必须委托由施工图设计审查单位审查并加盖审查专用章后使用。审查单位必须是取 得审查资格,且具有审查权限要求的设计咨询单位。经审查的施工图设计还必须经 有权审批的部门进行审批,施工图设计审批通过后,建设单位同时办理公安消防、 园林、气象、人防、市政、交通等部门的手续,可到招标办组织办理材料、设备供 应商的招投标手续,并向财政交纳相关建设费用。

  申请人提交下列申请材料后,由规划部门单独审批: (一)书面申请(原件 1 份); (二)施工图(2 份,附电子文档,建筑工程限于建施图); (三)土地权属证件(复印件 1 份); (四)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批准文件(原件 1 份,限政府项目,以及非政府 项目中的大、中型建设项目); (五)年度计划文件(原件 1 份,国家或市政府规定需要年度计划的建设项目); (六)高切坡、深开挖的论证意见(原件 1 份,涉及高切坡、深开挖的建设项目)

  施工发包前,建设单位应当持立项批准文件等有关材料申请办理建设工程发包方 式备案手续。

  (一)提交资料目录 1、建设工程发包方式备案表(原件 1 份)。 2、建设工程立项批复或备案手续(复印件 1 份);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3 份); 4、满足施工要求的建设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 1 份);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书(复印件 2 份); 注:1、邀请招标或直接发包还应提供邀请招标备案表或直接发包备案表; 2、 提交复印件时还应提供原件。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公告应当在“中国工程建 设信息网”的分网站“xx 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也可以 同时在依法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上发布,在不同媒介上发布的招标 公告的内容应当一致,发布时限应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以 xx 市沙坪坝区为例,招投标按如下方式进行: 1、 报建(区政府行政审批服务大厅)。需要的资料有: (1)建设项目立项批复;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资信证明;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书。 2、 确认招标方式。 3、 填表: (1)邀请招标

  《xx 市建设工程报建表》、《xx 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申请表》、《xx 市建设 工程邀请招标备案表》、《xx 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机构资格备案表》或《自行招 标备案表》、《xx 市建设工程 27 招标文书及招标文件备案表》

  (2)公开招标 《xx 市建设工程报建表》、《xx 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申请表》、 《xx 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xx 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机构 资格备案表》或《自行招标备案表》、《xx 市建设工程招标文书及招标文件备案 表》

  (3)直接发包 《xx 市建设工程报建表》、《xx 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申请表》、 《xx 市沙坪坝区建设工程直接发包备案表》

  4、 由区建委将邀请招标或直接发包的项目报区政府审批。 5、 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直接发包的除外),报区招标 办备案。 6、 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资格预审、答疑等 7、 开标:发出招标文件 20 个工作日方后可进行开标。(在市建设工程交 易中心交易大厅) 8、 中标结果公示(2 个工作日) 9、 发出《xx 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情况备案意见书》(区政府报建大厅) 10、 由建设单位向中标单位发中标通知书 11、 签定施工合同(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30 日之内) 12、 缴费 (1)建设工程综合服务费(2)工程定额测定费(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

  (一)办理质量监督登记注册所需材料: 1、施工、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 2、施工图审查报告和批准书 3、施工合同

  4、监理合同 5、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质监 1-2) (二)办理建筑工程安全报监材料: 1、建筑施工安全监督书 2、工程中标通知书 3、工程施工合同 4、建筑业企业安全资格证书 5、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手续 6、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上岗证 7、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划书。

  市重点建筑项目、国家和市批准立项的建设项目以及跨区、县(市)的大中 型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向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其他建设项目由 建设单位向项目所在地的区、县(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一)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申请开工,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已经办理建设用地批准手续; 3、已经取得固定资产许可证;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纳入计划的,已经列入年度计划,建设资金已 经落实; 5、已经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6、已经取得抗震审查合格通知书; 7、已经取得建筑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

  8、需要拆迁的,已经办理拆迁手续; 9、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其他技术资料; 10、已经按规定办理招标手续,确定了施工企业并已签订合同; 11、已经办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 12、已经按规定缴纳前期工程有关税费; 1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办理施工许可证需报送材料: 1、填表:施工许可申请表 2、办理质监、安监手续 3、签定文明施工合同(包括项目经理、施工员、质监员、安全员等关键岗位 从业人员押证,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名册) 4、签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同(附流动人口登记册)

  项目具备开工条件后,建设单位应按照项目建议书的申报程序向市发改委报 送开工报告暨年度计划申请文件。

  (一)开工报告的主要内容 : 项目初步设计批准的总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初步设计批准的总投

  资和资金来源; 项目当年需建设的规模和建设内容; 项目当年需要的工程 及资金构成; 工程监理及重大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组织情况、书面报告。 (二)所需附件 :

  1、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2、项目资金来源中除市级以上财政性资金外的其它资金当年的到位情况 证明;

  3、监理公司资信证明; 4、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及发包方案; 5、其他特殊规定必备的材料。

  A.阅图自审,写出图纸自审记录,为图纸会审做准备; B.参加组织图纸会审(一般由建设单位组织):图纸会审,由建设单位主持,监理 单位参加,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以达到明确要求,彻底弄清设计意图, 发现问题,消灭差错的目的。然后再由建设、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对施工 图进行会审,作出会审(审核)记录,最后共同签章生效。需要抓住会审的要点: 设计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政策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 工程的结构是否符合安全、消防的可靠性,经济合理的原则,有哪些合理的改进

  意见? 根据本单位的特长和机械装备能力,现场施工条件是否满足安全施工的要求? 工程的建筑、结构、设备安装、管线等专业施工图纸之间是否存在矛盾?钢筋细

  部节点与水电和其他预埋节点是否符合施工要求; 图纸各部位尺寸、标高是否统一?图纸说明是否一致?设计的深度是否符合施工

  要求? 各种管道的走向是否合理?是否与地上(下)建筑物、构筑物相交叉? 大型构件和设备的吊装方案是否可行等?

  C.设计图纸的现场签证工作。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修改变更;施工单 位提出的设计修改变更需由施工单位先向监理单位上报技术核定单,监理单位审查完毕后 经建设单位转设计单位核定。

  1、 设计施工平面图; 2、 编制施工设施计划(分生产性、生活性本类); 3、 临时用水布置图; 4、 临时用电配置图; 5、 临时道路配置; 6、 排水系统配置; 7、 CI 规划。 施工平面布置图设计步骤: 1、 确定垂直运输设备的位置(井架、施工电梯、门架、塔吊等); 2、 确定搅拌站、材料加工位置、材料、构配件堆放位置; 3、 布置运输道路(单向道路宽 3.5 米、双行道不小于 6 米); 4、 布置临时设施(办公室、加工房、库房、工人宿舍等); 5、 布置水电管网(利用拟建工程和市政设施,管线总长度力求最短;消防栓离 建筑物应在 5~25 米,距离道路边缘不应大于 2 米)。

  3、施工道路及管线、施工临时设施的建设 (生产、办公、生活、居住等设施)

  开工应具备的条件 1)施工图齐备,并已经过图审和图纸会审; 2)征地已办妥。并已完成拆迁和场地平整工作; 3)施工组织设计已编制并经过审批; 4)施工力量、材料、设备已落实并进场; 5)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已办妥; 6)“三通一平”工作已完成(五通一平指:通水、通电、道路通、通讯通、煤气 通、场地平整); 7)施工合同已签署,管理资料已向监理单位报审批准;

  (一)工程建设项目的进度控制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所动用的人力和施工设备是否能满足完成计划工程量的需要; 2、基本工作程序是否合理、实用; 3、施工设备是否配套,规模和技术状态是否良好; 4、如何规划大型机具、设备、材料运输通道; 5、工人的工作能力如何; 6、工作空间、风险分析; 7、预留的清理现场时间,材料、劳动力的供应计划是否符合进度计划的 要求; 8、分包商选择与工程控制计划; 9、临时工程施工计划; 10、合同管理、技术资料管理、竣工、验收计划; 11、可能影响进度的施工环境和技术问题。 (二)工程建设项目的控制 控制指的是在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中,根据项目的目标,对项目 实行经常性的监控,针对影响项目的各种因素而采取一系列技术、经济、 组织等措施,随时纠正发生的偏差,把项目的发生额控制在合同规 定的限额内。 作为建设单位,应着重把握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项目失控的原因 2、工程建设控制的方法与步骤

  3、工程价款的结算 4、工程变更的控制 5、索赔 (三)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控制 1、事前质量控制 即施工前准备阶段进行的质量控制。它是指在各工程 对象正式施工开始前,对各项准备工作及影响质量的各因素和有关方面进行 的质量控制。也就是对投入工程项目的资源和条件的质量控制。 2、事中质量控制 就是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的质量控制。事中质量控制的 策略是:全面控制施工过程,重点控制工序质量。 3、事后控制 它是指对于通过施工过程所完成的具有独立的功能和使用价值的最终产 品(单位工程或工程项目)及其有关方面的质量进行控制。也就是对已完工 程项目的质量检验、验收控制。

  (一) 项目施工管理咨询 1、项目施工管理咨询概念:自项目开始至项目完成,通过项目策划和项目 控制,以使项目的费用目标、进度目标和质量目标得以实现。

  “自项目开始至项目完成”指的是项目的实施期;“项目策划”指的是 目标控制前的一系列筹划和准备工作;“费用目标”对业主而言是目标, 对施工方而言是成本目标。项目决策期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确定项目的定 义,而项目实施期管理的主要任务是通过管理使项目的目标得以实现。

  2、项目施工管理咨询的内容: A、施工管理策划,为用户编制施工管理策划书,包括以下内容: a.施工调

  查:工地踏勘,市场调查,施工图复核;b.工区划分及管理模式:作业工区 划分,工序划分,分包方式;c.施工部署:机构设置,三通一平及临时设施 规划,工期安排;d.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技术方案;e.主要材料、劳动力 及设备等资源配置:主要材料来源及供应方法,施工所需的劳动力,投入的 主要机械设备;f.项目施工成本及利润测算;g.风险评估:施工风险,环境 变化、物价上涨等因素风险分析。8.估算:施工各阶段的用款计划,预 计回收期。

  B、施工方案制定,为用户提供重、难点工程施工方案编制,质量事故处理, 病害整治等服务。a.重、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开工前从组织机构设置,劳动 力安排,机械设备配置,材料供应,技术方案,施工方法,安全及质量保证 措施,环境保护等方面制定的实施方案;b.质量事故处理:针对施工过程中 出现的可以处理的质量问题,拟定修补、加固处理方案;c.病害整治:运营 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病害整治。

  C、施工成本预测,为用户提供施工成本及利润预测服务。 D、竣工文件编制,为用户提供编制竣工文件服务。 (二) 项目施工管理代理

  项目施工管理代理主要包含以下工作内容: A、代理组建项目经理部:a 项目部组织机构设置,包括相应岗位人员聘用;b 建立健全项目部各项职责、管理制度。 B 项目经营管理:a 项目组织机构管理;b.沟通、协调上下内外关系,确保 项目正常有序运转。 C 施工过程管理代管:a 施工准备:驻地建设,临时设施修建,劳动力、设 备、材料进场;b 技术管理:图纸复核,测量放线,实施性施组,开工报告,

  技术交底,工程试验,检验批资料,现场技术指导,变更设计,计量,验工 计价,合同,竣工文件,竣工交验;c 进度管理:施工计划,组织实施(包括 材料、劳动力及设备配置使用),沟通协调,确保阶段及总工期;d.成本管理: 目标成本,成本控制(合理配置劳动力及机械设备、严控材料使用、优化施 工组织设计)、成本核算、成本分析,改进措施;e 物资及设备管理:物资采 购(租赁),设备购置(含租赁比选),物资保管,设备维修保养(建立台 账),限额发料,物资消耗核算及动态报表;f 安全、质量管理:建立安全、 质量保证体系,制定安全及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教育,安全交底,监督检查, 落实整改;g 竣工交验:预交验自查,问题整改,正式交验。

  D 会计账务、计量款收支,报销凭证,账务处理,财务监督,会计报表。 E、完工清算:末次计量,清算协议,尾款(质保金除外)回收。 (三) 工程招标代理

  1、招标是应用技术经济的评价方法和市场经济竞争机制的作用,通过有 组织地开展择优成交的一种相对成熟、高级和规范化的交易方式。它三招标 人在依法进行某项适宜于竞争性活动过程中,实现公布招标条件,邀请特定 或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规定的程序从总择优选定中标人,以实 现综合效益最大化为目标的一种经济行为(交易行为)。工程招标代理 分为:工程设计招标、工程勘察招标、监理招标、施工招标、政府采购。

  2、工程招标代理的主要内容: A、项目报建:所需资料: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专用资 金证明、立项批复、报建表、报建委托书; B、工程设计招标的主要工作内容:所需资料:设计规划要求、设计任务 书、地形图;a.组织招标工作小组,业主决定入围备选单位(公开招标需网

  上公示发布信息);b.代理单位向市招标投标办办理招标登记;c.编制招标文 件,报招标投标办核准;d.向业主圈定的投标单位发出招标邀请书;e.向投标 单位分发招标文件;f.组织投标单位踏勘工程现场和招标文件答疑;g.接收投 标单位按规定递交的投标书;h.开标;i.组织有关专家评标,确定中标候选 单位;j.业主批准中标单位;k.发中标通知书。

  C、工程勘察招标的主要工作内容:所需资料:总平面图、拟建工程一览表、 地形图。a.组织招标工作小组,业主决定入围备选单位(公开招标需网上公 示发布信息);b.代理单位向市招标投标办办理招标登记;c.编制招标文件, 报招标投标办核准;d.向业主圈定的投标单位发出招标邀请书;e.向投标单位 分发招标文件;f.组织投标单位踏勘工程现场和招标文件答疑;g.接收投标 单位按规定递交的投标书;h.开标;i.组织有关专家评标,确定中标候选单 位;j.业主批准中标单位;k.发中标通知书。

  D 监理招标的主要工作内容:所需资料:设计概算表、扩初批复、总平图。 a.组织招标工作小组,业主决定入围备选单位(公开招标需网上公示发布信 息);b.代理单位向市招标投标办办理招标登记;c.编制招标文件,报招标 投标办核准;d.向业主圈定的投标单位发出招标邀请书;e.向投标单位分发 招标文件;f.组织投标单位踏勘工程现场和招标文件答疑;g.接收投标单位 按规定递交的投标书;h.开标;i.组织有关专家评标,确定中标候选单位; j.业主批准中标单位;k.发中标通知书。

  E 施工招标的主要工作内容:所需资料:施工图、扩初批文。a.组织招标 工作小组,业主决定入围备选单位(公开招标需网上公示发布信息)b.向市 招标投标办提出招标申请,内容包括:招标项目登记、招标单位的资质,招标 工程和采用的招标方式和对投标单位的要求等。c.编制招标文件和参考工程

  造价,制订评标和决标办法,并报送市招标投标办审核。d.分发招标文件, 办理投标手续,经审查合格并确认同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办 理领取招标文件手续,交纳投标保证金。e.组织投标单位踏看现场和招标文 件答疑: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统一组织投标单位到现场进行实地踏勘。

  踏勘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组织召开招标文件答疑会,答疑会后,将 会上对疑问所作的答复形成会议纪要,并整理成招标补充文件,经招标投标 办核准,分发给投标单位,作为编制投标书的依据。f.组织评标小组:评标小 组均从交易中心具体管理的评委专家库内分类随机抽定,并报招标投标办核 准。g.当众开标,组织评标,确定中标单位:开标会由投标单位、评标小组、 招标投标的管理人员到场监督、见证的评委签名后报送招标投标办审核。h. 发中标通知书:向经审核符合要求的中标单位发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单位发 出未中标通知。

  F、政府采购的主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政府 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 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依照本法规定的权限制定。本法所称采购, 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 雇用等。本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 设备、产品等。本法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 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本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 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四)工程造价咨询: 1、工程造价咨询的概念:指咨询单位向委托人提供的专业咨询服务,

  具体一点是指运用科学、技术原理和方法,在统一目标、各负其责的原则下, 为确保建设工程的经济效益和有关各方面的经济权益而对建设工程造价及建 安工程价格所进行的全过程、全方位的符合政策和客观规律的全部业务行为 和组织活动。

  2、工程造价咨询的主要内容:根据“关于下发《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 作指导规程》的通知--中价协[2002]第 016 号”文件指导精神,工程造价 咨询业务主要内容包括:

  A、建设项目策划、编制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项目投 资估算及建设项目财务评价;

  B、编制或审核工程概算、预算、竣工结(决)算、项目后评估;编制或 审核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标底、投标报价、施工合同;建设项目各阶段工程 造价的确定、控制及合同管理(含工程索赔的管理)、工程造价的鉴证、工 程造价的信息咨询及其它相关的咨询服务。

  C、单项工程中招投标策划, 工程招标代理。 以上三项,其中 A、C 分别需要取得工程咨询与招标代理资质方可执业, 主要工作内容详见“1”、“2”、“7”中说明。B 需要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 质方可执业。 (五)工程造价纠纷鉴定 1、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基本概念: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是指依法取得有关工 程造价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依据国 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和省、自治区及直辖市等地方政府颁布的工程造价 定额标准,针对某一特定建设项目的施工图纸及竣工资料来计算和确定某一 工程价值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2、工程造价纠纷鉴定的相关内容与规定: A、接受委托 :接受工程造价鉴定委托这个环节主要工作内容有:委托方 提交鉴定委托书、鉴定资料,并介绍工程背景情况和纠纷的焦点问题。双方 就委托的鉴定任务内容、完成时间、质量要求和收费等有关问题加以明确。 B、确定鉴定方案: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在接受工程造价鉴定任务后,应尽 快组织鉴定小组,抽调合格的鉴定人员,并明确鉴定原则、方法、依据、步 骤、鉴定时间计划,鉴定的内容和主要争议的问题。 C、鉴定资料的收集、整理及采用:鉴定资料最直接源于委托方提供的资 料,对这些资料应进行认真的分析,这是我们进行鉴定的重要依据,一般可 将其分为诉讼类资料,包括委托书、起诉书、答辩状等;另一类为技术类资 料,可按合同、协议、洽商、工程概预算、订货合同、工程签证、工程变更、 竣工验收资料、决算等进行分类,并将各类资料按一定顺序进行排序,对经 整理后的各类资料认真阅读、仔细分析。

  通过资料分析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我们可看出工程项目大致可分为以下 3 种情况:

  (1)鉴定项目资料完整,当事人双方争议集中在部分项目、工程量及材 料价格等方面,此类鉴定为可直接进行的鉴定项目,一般采用预算法。

  (2)鉴定项目资料欠缺,但工程事实存在且没有改变或覆盖,我们可通 过现场实测实量做补充认定,此类鉴定为可间接进行的鉴定项目。

  (3)鉴定项目资料不完整,且工程事实已经改变或覆盖隐蔽工程,如土 方工程、基础工程大多有此情况。此类鉴定难度较大,需要经验丰富的鉴定 人员,并需委托方协助及当事人双方配合,此类鉴定为需要创造条件方可进 行的鉴定项目。

  鉴定资料需要验证和补充的,进行资料收集时鉴定人必须和当事人双方 进行接触,也必须到现场调查核实有关数据,所有这些过程都必须要求在委 托人及法院督办人的组织下进行,这样可使委托人了解资料的取得过程,增 强了取证过程的合法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鉴定中采用有关资料时,鉴定人员除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外,还应本着 既要公平合理又要切实可行,尽最大可能再现和反映工程事实。对当事人双 方确认的资料若无重大原则性错误,可采用原有资料;当事人双方有争议的 资料,应采用合法有效的书面资料,若无合法有效的书面资料,应组织当事 人双方质证,采用较为可信的资料;对于无法落实的资料,可根据专业常识 和专业惯例进行处理,一般采用分析法。

  D、现场实地勘测、调查:工程造价鉴定中踏勘现场、调查这个环节是必 不可少的,在一个项目鉴定中鉴定人员也许不止一次踏勘现场、调查。该环 节是鉴定人员通过熟悉鉴定资料后来现场复核、证实相关内容,给自己一个 立体直观感,给别人以客观真实感,同时也是资料收集整理采用的重要步骤。

  E、鉴定意见征求:对于复杂的工程造价鉴定,进行鉴定意见征求是十分 必要的,通过这个步骤使双方当事人和委托人了解鉴定人员的鉴定原则、方 法和思路,以及主要问题的处理意见,并能进一步明确鉴定的内容,哪些是 双方能达成一致,哪些双方还存在争议,鉴定的依据和计算是否正确,还有 哪些因素尚未考虑等。鉴定意见征求是鉴定人通过书面征询委托人,并告知 双方当事人。在一定时间内,双方当事人和委托人也应书面答复或做出响应, 以便鉴定人做出准确、公平、公正、客观合理的鉴定。

  F、召开鉴定会:开始鉴定后,鉴定工作的完成是通过每次鉴定会不断解 决鉴定中双方争议而最终得出鉴定结论的。会前鉴定人员需做好会议准备,

  将会议上要解决的问题列出提纲,认真阅读相关材料,且有关会议内容应事 先通知当事人双方,并要求当事人双方进行会议准备。鉴定会议内容一般包 括:

  (1)向当事人双方了解工程项目基本情况及纠纷产生原因。 (2)要求当事人双方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全部或可能的证据资料。 (3)要求双方当事人对所提送资料进行资料质证。 (4)解决鉴定中有关政策、技术、定量、定价具体问题。 开好鉴定会的关键是鉴定人员要有组织协调与分析判断能力,这样才有 助于了解当事人双方争议焦点及平衡点所在,各方最关心的问题和心理深层 次想法,分析双方的有利点与不利点,通过与双方的交流,使各方当事人以 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待分歧,以争取双方最大的配合,得出真实、可靠的鉴定 结论。召开鉴定会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由鉴定人员提出会议要求。 (2)由鉴定人员提出要解决的问题,要求双方简明回答,不谈与问题无 关的内容。 (3)对会议中确认的问题,要及时记录签字。 (4)不要受当事人双方诱导,使会议出现被动局面。 (5)会上当事人双方说不清的问题要记录下来,不宜就某一点纠缠,以 免会上发生直接冲突。 G、拟定鉴定报告:在接受鉴定征求意见后,结合鉴定资料和国家有关规 定,鉴定人员应尽快撰写鉴定报告。鉴定报告是记述鉴定成果的文件,也可 以看成是鉴定机构交与委托方的“产品”,因此必须保证鉴定报告的质量。 鉴定报告的质量包括内在质量和外在质量,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外在

  质量包括鉴定报告的格式、文字表述水平、印刷装订质量等。内在质量包括 鉴定结论的准确性、鉴定方法选择的正确性、定量和计价依据的权威性、鉴 定报告的逻辑性和理由的充分性等。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涉及工程造价纠纷当事人的权益,是 仲裁和裁决的重要证据,因此,我们在做建设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时,应严格 按照鉴定的依据、程序和步骤,采用合适的方法进行编制,所出具的鉴定报 告才是一份合格的鉴定报告。

  注:该项应作为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之一,因其业务的特殊性,在此 单独做以说明。

  设计人完成图纸设计、自校、校审、会签, 并及时与委托人协调;图纸会审、技术交底 与现场服务;及时解决委托人及施工单位提

  技术管理:图纸复核,测量 放线,实施性施组,开工报 告,技术交底,验工计价, 合同,竣工文件,竣工交验

  一、竣工验收及备案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是验收环节的主办事项,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 下简称主办部门)负责实施。 申请人申请办理主办事项,应向主办部门提出申请并同时提交下列申请 材料: (一)主办部门所需申请材料: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书》(必须注明联系人和电子邮件地址);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 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 5、《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书》; 6、《xx 市民用建筑节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7、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竣工报告书》; 8、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评价报告》; 9、勘察单位出具的《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10、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11、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12、施工单位提供的建设单位已按合同支付工程款的证明; 13、经房地产开发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xx 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手册》; 14、商品房工程应提供《新建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 15、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提供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6、必须提供的其他材料(但主办部门不得以此为由要求申请人办理其 他部门的许可、审批、备案手续)。

  (二)城市规划部门所需申请材料: 1、建设工程竣工图(其中建筑工程只提交建施图); 2、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测量绘制的 1:500 建设工程竣工实测地形 图;属市政管线工程的,提交经 xx 市测绘产品质量监督站验收合格的管线竣 工图和测量资料; 3、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编制的房屋竣工测量报告。 (三)公安消防部门所需申请材料: 1、各阶段审核意见书 (1)初步设计消防审核意见书; (2)施工图设计消防审核意见书(限 2006 年 1 月 1 日前消防部门已颁 发施工图设计消防审核意见书的建设项目)。 2、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施工图审查合格报 告。 3、建筑工程消防安全质量验收报告表(附建设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竣 工验收消防质量合格承诺书》、设计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 质量合格承诺书》、施工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合格承诺书》、 监理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监理合格承诺书》)。 4、填写《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表上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5、消防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应注明“此件与原件核对无误”, 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6、填写《消防产品选用清单》表格,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

  7、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施工图 8、经消防部门审核同意的施工图(限 2006 年 1 月 1 日前消防部门已审 核同意施工图的建设项目,包括总平面图、标准层平面图及非标准层平面图、 立面图、剖面图、消火栓及喷淋系统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图、防排烟系统 图)。 从 2006 年 1 月 1 日起,消防部门不再审查建设项目施工图,也不再颁 发施工图设计消防审核意见书。 (四)环保部门所需申请材料(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分为环保验收 或环保预验收): 1、环保验收: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分为 4 种形式): 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和污染物排放申请表(适用于以污染物排 放为主的建设项); 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登记卡(适用于以生态影响为主、填 写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 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适用于以生态影响为主、编制环 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 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适用于以生态影响为主、编制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2)有资质的监测机构或环评机构编制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 测报告或验收调查报告(填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登记卡的建设项目,申 请人不提供此项申请材料)。

  2、环保预验收(试生产): xx 市建设项目环保预验收(试生产)申请 表。

  申请人提交上述材料时,应按部门分类成套提供。申请人不再单独向协 办部门申请规划、消防、环保验收。主办部门不得要求申请人自行到协办部 门办理审批手续,协办部门不得在主办部门之外另行单独接件。

  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 知。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到现场核查情况,在保修书约定的时间 内予以保修。发生涉及结构安开云 开云体育官网全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施 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现场抢修。 发生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立即 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 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施工单位实施保修,原工程质量监 督机构负责监督。 保修完成后,由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组织验收。涉及结构安全 的,应当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施工单位不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的,建设单位可以另行委托其他 单位不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的,建设单位可以另行委托其他单位保修, 由原施工单位承担相应责任。保修费用由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一、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是施工合同的总纲性法律文件,标准化的协议格式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合同 即成立。协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承包范围、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 合同生效时间等,并明确对双方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组成。 二、通用条款 是规范承发包双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标准化条款,内容包括: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双方一般权权利和义务;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质量与检验;安全施工;合同价款与支付; 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变更;竣工验收与结算;违约、索赔和争议;其他等计十一部分共 47 条款组成。 三、专用条款 结合项目特点,针对通用条款的内容进行补充或修改,达到相同序号的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 共同组成对某一方面问题内容完备的约定。专用条款的序号不必以此排列,通用条款已构成 完善的部分不需重复抄录,只需对通用条款部分需补充修改、细化甚至弃用的条款做相应说 明后,按通用条款对该问题的编号顺序排列即可。 四、附加(三个标准化附件)

  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2、发包人供应承揽、设备一览表; 3、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构成。 一、直接费 1、直接工程费:人工费 材料费 施工机械使用费。 2、措施费: 1)环境保护费 2)文明施工费 3)安全施工费 4)临时设施费 5)夜间施 工费 6)二次搬运费 7)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装费 8)砼、钢筋混凝土模板及脚 手架费

  二、间接费 1、规费: 1)工程排污费 2)工程定额测定费 3)社会保障费(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

  5)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2、企业管理费: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财务等费用

  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构成 一、 分部分项工程费 1、人工费 2、材料费 3、施工机械使用费(以上 1、2、3 项费用构成工程直接费) 4、企业管理费 5、利润

  二、措施项目费 1、安全文明施工费(环保、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 2、夜间施工费; 3、冬雨季施工费; 4、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装费; 5、施工排水费; 6、施工降水费; 7、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费; 8、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 9、各专业工程的设施项目费; 10、建筑工程砼、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费。

  三、其他项目费用 1、暂列金额。招标人在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 2、暂估价。包括材料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 3、记日工。施工图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单价计价; 4、总承包服务费; 5、其他。索赔、现场签证。

  四、规费 1、工程排污费 2、工程定额测定费 3、社会保障费(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 4、 住房公积金 5、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五、税金 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量×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 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工程量×措施项目综合单价∑单项措施费 单位工程报价=分部分项 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 单项工程报价=∑单位工程报价 总造价=∑单 项工程报价

  是计算出分部分项工程量后乘以工料单价,合计得到直接工程费,直接工程费汇总后,再加上 措施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生成工程承发包价。其计算程序分为以直接费、人工费机械费、 人工费为计算基础 3 种。建筑工程一般以直接费为计算基础进行计价,安装和装饰一般以人工 费计算基础进行计价。 1、以直接费为计算基础的工料单价法计价程序 1)直接工程费 2)措施费 3)直接费=直接工程费措施费 4)间接费=直接费×相应费率 5)利润=(直接费间接费)×相应费率 6)合计:直接费间接费利润(不含税造价) 7)含税造价=(直接费间接费利润)×(1相应税率)

  2、以人工费计算基础的工料单价法计价程序 1)直接工程费 2)直接工程费中的人工费 3)措施费 4)措施费中的人工费 5)直接费合计=1)3) 6)人工费小计=直接工程费中的人工费措施费中的人工费 7)间接费=人工费小计×相应费率 8)利润=人工费小计×相应费率 9)合计:直接费合计间接费利润(不含税造价) 10)含税造价=不含税造价×(1相应税率)

  二、综合单价法计价程序 107 号文中的综合单价法为部分费用综合单价,即综合单价中仅包括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 润和税金。因此,用综合单价乘以各分项工程量汇总后,还应加上措施费才是工程承发包价。 1、以直接工程费为计算基础的综合单价法计价程序 1)分项工程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2)间接费=分项工程直接费×相应费率 3)利润=(分项工程直接费间接费)×相应利润率 4)不含税造价=分项工程直接费间接费利润 5)含税造价=不含税造价×(1相应税率)

  2、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的综合单价法计价程序 1)分项直接工程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2)直接工程费中的人工费 3)间接费=直接工程费中的人工费×相应费率 4)利润=直接工程费中的人工费×相应利润率 5)不含税造价=分项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 6)含税造价=不含税造价×(1相应税率)

  1、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要点批复阶段 土地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这两个证,加上规划要点批复,是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前提. 但是,这几样东西领取的先后顺序,非常的有学问。有经验的同志,一看这几样东西的发出时 间,基本上就可以判断出地块背后的故事。这三样东西涉及到国土部门和规划部门旷日持久的 权力斗争。目前我国法律也没有很好的规范这个问题。土地证由国土部门颁发,是土地权属证 明,载明了土地用途及使用期限(只是载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规划部门颁发,是核定 土地用途及用地界线的法律依据;规划要点批复由规划部门颁发,是确定土地使用强度指标的 法律依据,如容积率啊建筑密度啊停车位配置要求啊这些指标都在这个批复里体现出来,包括 现在的那个小户型比例限制要求,也会在这个文件里体现出来。 一般来说,一块地,必须要 由规划部门核定规划要点,颁发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下简称地规证)之后,才能领取土 地使用权证。这绝对应该是必须的程序。因为国土部门必须依据规划部门核定的土地功能及土 地使用强度,才能计算出土地出让金,才能在土地证上载明土地用途及年限。但是在现实中呢, 这个想法只能是理想状态。因为首先,很多地方的国土部门在出让土地的时候,根本不考虑规 划,直接就整块出让了。然后给人家办出商住用地土地使用权证。这种让人无法理解的土地出 让模式一度非常盛行。然后受让了土地的开发商,再去规划部门软磨硬泡,无论是修改规划也 好,还是根本没有规划都好,反正,我的土地出让金是已经交了,剩下的事情你规划部门得给 我搞定。 我不是批评这种土地出让模式容易滋生腐败。要知道,我国正式搞土地出让也只不 过是从 1990 年开始的,而以公开交易的形式搞土地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