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一听到写报告就拖延症懒癌齐复发?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工程建设调研报告,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为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的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治理工程建设领域中存在的问题,健全工程建设市场,完善监管体制,遏止钱权交易、商业贿赂等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近期我们根据市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调研的通知》的精神,在本县范围内开展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具体报告如下:
近年来,我县十分重视工程建设领域的长效机制建设,把它作为加强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来抓,取得了一定成效。在工程建设领域长效机制建设方面,我县积极推进招标投标监管制度和机制创新,建立解决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坚持实体性制度与程序性制度并重,并注重制度之间的配套衔接,增强制度的针对性,系统性和实效性。与此同时,我县建立政府建设项目廉政渗透机制,将廉政建设融入项目管理工作全过程。所有这些对遏止工程建设领域方面的钱权交易、商业贿赂等腐败现象起到积极作用,有效治理和解决了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我县通过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的长效机制建设,健全工程建设市场,完善监管体制,有效遏止钱权交易、商业贿赂等腐败现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妨碍工程建设市场正常、规范运作的突出问题,经梳理归纳,主要有以下六方面问题:
二是一些部门违法违规决策上马项目和审批规划,违法违规审批和出让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提高建筑容积率;
五是一些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规征地拆迁,损害群众利益,破坏生态环境,不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责任;
六是一些地方违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乱上项目,存在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和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豆腐”工程。
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这些突出问题,严重损害公共利益,影响群干群关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妨碍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我们必须针对这些突出问题,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的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治理、切实解决这些突出问题,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保证中央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科学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要着力整顿和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一是完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研究制定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发包分包、工程变更设计、工程合同管理、工程计量与支付、监理人员自我约束、征地补偿费用管理等管理制度,依法规范项目法人的权力运行,约束建设各方的行为。二是健全工程建设市场诚信档案库。对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从业企业建立信用档案库,对企业信用情况进行记录,接受招投标单位查询。三是完善工程建设诚信体系。制定出台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及公示管理办法,及时公布招投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的合同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结果,对违反工程建设市场规定、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进行通报,并作为工程建设市场准入的依据。四是建立严格的工程市场准入和清退制度。要确立严格的市场准入条件和和作为这种条件体现的市场主体经营资格。建立市场退出制度,将那些经营状况和信用状况极差以及存在商业贿赂行为的市场主体强制性清退出场。
针对当前工程招投标制度不健全,制度执行不严,操作不规范,串标以及中标后非法转包或违法分包等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规范招投标行为。一是完善招投标制度。制定工程勘测设计、监理、重要设备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信息公示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操作程序。二是加强资格预审工作。逐步推行招标人从省、市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参加资格预审工作,减少人为因素影响,提高公正、透明度。三是制定科学的评标办法。积极推行合理低价投标人中标,满足工程建设质量和工程进度控制的需要。四是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制度。全面实行工程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采购招投标,逐步推行工程规划、勘测设计的招投标。
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切实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深入开展工程执法监察,重点加强对项目审批、资金管理、招标投标、开云 开云体育官网项目“四制”、安全责任制、廉政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加大工程建设领域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以严厉惩治推动各项预防措施的落实。要坚持由项目主管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廉政责任状,建设单位与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签订廉政合同的制度,建立健全工程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使各参建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一步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切实担负起工程建设和风廉政建设双重责任,确保不发生违纪违规问题。
建立健全政府建设项目廉政渗透机制,着重抓好两方面工作:一是严格政府建设项目概算控制制度。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政府项目概算控制细则,有效控制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现象,提高政府效益。初步设计、概算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单位都不得擅自变更,杜绝随意扩大项目规模。确有特殊情况需调整的,应严格按照概算调整的权限和程序进行。二是建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制度。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的同时,建设单位与相关单位必须签订廉政责任书,并报纪检监察组织备案。签订廉政责任书的双方应自觉履行廉政条款,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廉政责任书的签订实行严格监管,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严格把关。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组织要经常性地对廉政责任书的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廉政责任书执行到位。
要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政府项目代理建设管理制度(简称代建制),规范建设程序,切实提高政府项目的建设管理水平和效益。实行工程履约担保制度和资金直拨制度,降低风险,提高资金效益。要重点在非经营性政府的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等建设项目领域扩大推行代建制。
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监督管理办法,规范中介监理机构的执业行为,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建设工程监理监督制度应明确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设施配备要求。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要对各施工阶段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设备的到位情况;监理资料是否内容完整真实有效;项目监理机构是否切实履行监理职责,能否及时发现问题并正确处理;各验收环节的监理控制措施和质量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等监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于项目监理的违规行为,监督机构应及时指出并提出整改要求。
要按照《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建设项目标后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制定建设项目标后监督管理细则,加强对建设项目标后的跟踪监督管理。建设单位要对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人员、监理人员到位情况和施工总包、分包及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全程管理,并对管理中发现的情况及时提出整改和处理意见,同时报行政主管部门。行政主管部门应采用不定期检查、抽查、专项稽查等方式,对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到位情况、项目经理变更、监理人员工作情况和施工转包分包、中标合同履约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或建设单位报告的违法违规情况及时作出处理。发改局(招管办)要加强行政主管部门标后管理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处理。
近年来,我县在中央及省市的大力支持和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每年都有许多建设项目开工、在建或竣工,有的项目已投入使用,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日益显现,有力地拉动了户县经济增长,特别是不少较大的民生项目既为群众带来了诸多实惠,也为创建文明、和谐户县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但我们在检查中,也发现政府或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在土地使用、勘察设计、招投标、质量安全管理及基建财务等方面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应当引起足够重视。
在检查中,我们发现交通、城建部门道路改扩建项目未办理土地审批手续就施工;部分乡镇卫生院、中小学校新建项目在原有土地上建设,目前没有任何土地手续;还有一些建设项目是建设单位采取长期租赁的方式把建设用地从农户手中取得后随即开工建设。
检查发现有的建设项目,设计图纸和方案未经上级专业机构审查认证就施工;有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聘请的设计单位无资质,致使勘察设计定点出现了不到位的问题,不但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而且延误了工期;有的五六百万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竟然与个人签订设计合同;有的单位为了争取建设项目获得上级部门批准,先自行找单位进行勘察设计,而一旦项目获得正式批复,就难免为项目的实施埋下了因设计不周出现变更多、现场签证多的隐患。由此出现工程中标价与实际造价相去甚远的情况。
检查中发现有的建设项目只是仅施工项进行了招标,而对已达到招标条件的设计、监理项目未进行招标;有的建设单位为了规避招标,将建设项目化整为零、漏报项目减少规模,致使结算价比中标价高出许多;有的建设单位以抢进度、降低工程成本为由,把应进行公开招标的建设项目采取了邀请招标的方式,自己内部研究选定施工单位;个别项目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未招标。
在招投标的过程中,有的代理机构人员素质不高,服务质量差,操作不规范,程序不到位而发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不符、未按规定的招标时间进行;有的代理机构因利益关系甚至成了招标人的代言人;有的专家评委八面玲珑,与代理机构关系密切,也看招标人眼色行事,不按照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评标。
有的施工企业招投标时采取低价投标的策略,而一旦中标,就在隐蔽工程、现场签证、材料价格上做文章,利用气候、地质条件等自然因素加大索赔;部分施工企业之间相互出借资质证书和法人营业执照,或者挂靠有资质企业投标、转包、分包。
检查中发现有的建设单位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就开工建设;有的建设单位为了部门利益,擅自调整建设内容。
这种情况发生在为数不少的建设项目上。有的项目甚至竣工了建设单位也未办理任何建设手续。
有的建设项目监理人员资格不符合要求,监理人员无监理资格证书就上岗;有的项目监理机构是由两人组成;有的监理人员还是一马双挂印,兼了两个甚至三个工地的监理。监理人员履行职责不到位,有的总监几乎未到过施工现场,监理资料上的总监签名还是监理人员代签的;有的监理日志不全,有的甚至无会议记录。
项目建设管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需要专业技术人员为项目建设服务,但是检查中发现,不少建设项目的管理人员,都是临时从机关或者下属单位抽调的,由于筹建处人员自身管理水平和能力所限,施工单位违反施工程序,未按设计方案要求施工,随意增加变更也未发现。此外,有的项目中标人、承建人不一致,甚至还有违规转包、分包的现象。
检查中发现有的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未落实到位,临时架设的电线不符合安全要求;有的建设及施工单位未提供安全资料;有的建设项目没有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检查中发现有的建设单位违反现金管理条例,擅自用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有的建设单位在招标现场直接收取投标保证金(大额现金);有的建设单位用收款收据作为支付工程款的凭据,或以建筑材料发票抵冲工程款,导致了施工方漏缴税款;有的建设单位项目竣工后还迟迟未作财务决算;有的建设单位将工程预付款直接付给施工方的项目部;有的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款单据下未附三方签字的工程量清单。
一些项目施工方已进场很久,但因建设用地上建筑物的拆迁赔偿问题致使项目无法开工;有的项目甚至因拆迁户百般阻拦,建设单位不得不做出大的变更。
为数不少的建设项目存在着配套资金不到位的问题,其中省市个别项目存在着应配套资金到位迟的现象。地方财政不少应配套的项目资金不是不予配套、即使配套了,也是拨付时间一再拖延。检查中发现有的建设项目已经竣工,应配套的资金也未拨付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的进度和质量。
有的项目因本身设计深度不够,概算粗略,中途变更较多;有的建设单位批少建多,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装修标准,导致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工程造价失控。
有的项目建设单位在对政策法规把握不准、理解不透、部分建设手续未办理的情况下就开工建设,扰乱了建设领域的正常秩序。更有甚者,个别单位在熟悉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心存侥幸,刻意隐瞒,钻法律法规的空子,导致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频频发生。
有些工程项目是省市下达的重点建设项目、县委县政府安排的民生工程项目,县上已公之于众,要求承办部门或单位不得讲任何条件,限期完成任务。这样以来,如果按正常渠道办理各项审批手续,那么在期限内就根本无法完成。为此,建设单位不得不删繁就简,匆忙上马,违规施工。
检查发现不少建设项目配套资金不到位,致使工程款不能按合同支付、工期拖延甚或工程质量差。上级财政部门拨付建设资金仅限于工程主体的完成,前期配套资金要求地方财政提供。而前期配套资金相对较大,实际上地方财政运行困难,很难保证项目配套资金。因此,项目建设前期要办理的相关手续所需资金项目建设单位很难筹措到位,致使建设单位宁可接受罚款,也不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如不少单位特别是卫生、教育部门的基层单位,由于历史遗留的原因,乡镇卫生院、中小学校目前所在地原来没有任何土地手续。再如有的项目尽管在实施的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的违法违纪问题,但由于追究机制不完善,加之局部利益、小团体利益在作怪,因此也就不了了之。
在工程建设领域,有形市场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较为隐蔽,其往往是在有形市场外一对一地进行,很难被抓住把柄,就算在招投标过程中有一些异常行为,也可以凭目前法律法规的漏洞轻易搪塞过去。相比之下,目前的建筑体量越来越多,建筑层越来越高,建筑结构越来越复杂,建筑新材料、新技术应用越来越广泛,这就给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机关提出更高的要求,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督机关的执法力量不强,部门间协调配合薄弱,许多环节管理不严,在工程建设的管理上专业水平不高,致使违法建设行为不能及时纠正,往往出现即使明知违法也没法查出的现象。
由于基本建设程序管理主体是政府部门,建设事项又属于政府事项,政府自己管自己,造成内部控制制约力度大大减弱,尤其是在客观条件欠缺的情况下,在某些方面的积极协调下,管理部门开绿灯,没有了制约监管项目运作单位就名正言顺“省略”、“后置”建设程序。
一些项目受用地条件的限制,不能按期动工;还有部分项目受用地影响进展缓慢,不能按建设工期顺利完工。征地拆迁难度大不仅影响了项目的建设进度,还影响了地方的对外形象,
通过仅几年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项目建设中的许多问题得到了有效治理和纠正。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了此项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为了使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真正减少和彻底纠正,使“阳光工程”充满阳光、“民心工程体现民意、“实事工程”体现实效、“放心工程”让人放心,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要组织部门领导干部及所属单位负责人,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文件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专题会议、案例剖析等形式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对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落实专项治理工作各项任务的能力。
县发改、财政、国土、建设、安监、环保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项目建设中的管理职能,认真履行职责,对各自审批的环节严格把关,保证审批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实现基本建设程序无缝隙管理体系,杜绝因管理断点而形成漏洞。 同时,要加大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力度,通过多种形式督促指导工作,协调解决问题。通过督查督办等行之有效的措施,促进各部门之间相互协调、配合,从而为全县重点项目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要采取过硬措施,真正解决征地折迁难题。灵活运用各种手段,除现金补偿和搬迁安置等方式外,还可以实行“土地换保障”的征地补偿安置办法,以解决被征地农民生活及养老的后顾之忧,缓解征地拆迁中的矛盾冲突。要严格 按照征地拆迁工作条例规定,及早做好规划区内的征地拆迁工作,让受影响的项目早日建设完工;对肆意阻扰征地拆迁工作的,政府有关部门应依法依规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保证征地拆迁工作正常进行。
项目建设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年度和季度计划,克服各种因素的影响,精心组织,精心施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查,实行重大项目工程“终身负责制”,按照“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要严肃追究失职人员的责任。
针对建设项目专业性强、涉及面广的特殊情况,一是纪检监察及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项目建设督查落实制度,既要加大检查力度,还要加强沟通协作,经常性地召开联席会议,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总结工程建设领域问题存在的根源,制定可行性措施,使发现的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二是建立整改工作协查督办制度。要以县专治办为协查督办中心,发改、财政、国土、建设、安监、环保等行业主管部门为协查督办点,将存在问题按行业主管范围划分、分解,充分发挥专治办的协调作用,各负其责,相互协调,互通信息,形成资源共享。三是在完善机制、体制上下功夫。上述相关部门要在坚持落实目标责任、制定完善业务规范、监督关口前移上出新招,创新工作方法,出台一批覆盖全局、配套完备、规范性强、约束有力的工程建设领域法规制度,从根源上遏制违纪违规问题的再次发生。此外,政府向社会公开承诺的惠农利民项目,有关审批或监督部门要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与承担项目建设的单位及时沟通、联系,主动送政策上门、送服务上门,以求取得项目建设既合法合规,又进展顺利如期完成的双赢局面。
凡政府及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审计部门不仅要对工程造价进行审计,而且还要对项目的立项、勘察设计、招投标、竣工决算等进行全程监督。此外,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审计部门应对建设项目积极开展效益审计;并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推行跟踪审计。
针对建设项目中发现的问题,不能再搞下不为例,要分清是历史遗留问题还是新出现的问题,是主观因素造成的还是客观因素造成的区别对待。对工程建设领域中群众举报和投诉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要组织人员及时进行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近年来,随着政府“精准扶贫”、“三乡工程”等投入的不断加大,乡镇工程项目数量逐年增加,规模不断扩大,标准也不断提升,加强乡镇工程建设领域特别是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是防止建设领域腐败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但近期笔者在对部分乡镇的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由于机制不完善,法制不健全,操作方案不切合实际,乡镇政府的招投标行为亟待规范。
审计发现,有的乡镇存在将工程造价超过200万元的项目拆分成多个子项目,使单项合同价低于200万元,以达到将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或直接发包目的的现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的项目人为拆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进行邀标,邀标单位均为相同的企业。
对工程造价低于200万元的建设项目,乡镇直接发包项目的情况较为普遍,而且发包过程鲜有会议记录。对这一类项目,招标投标法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政府采购法也不能有效约束乡镇采购工程的行为,监管上存在漏洞,因此,乡镇在发包过程中具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选择哪家施工企业,合同价如何确定,都无据可依,为工程腐败和国有资产流失埋下了隐患。
由于监管的缺失,有的乡镇将小型建设项目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企业或个人施工,工程质量存在隐患。如某镇某小型桥梁工程项目,施工企业为房屋建筑二级资质,根本不具备桥梁施工资质。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只针对20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进行了规定,那么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下的工程没有制度强行监管,成了管理的盲区,虽然有的乡镇成立了专门的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了专门的办公场地及工作人员,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招投标工作由乡镇纪委同志负责监督开标活动,但全程化、合法化监督仍存在一些“空白”,应招未招、肢解分包等情况时有发生。
目前,各地均建立了标准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时招投标监管部门综合管理本地区的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牵头制定进场交易项目目录、交易规则,监督交易场所建设和运营,协调行业监督工作。对于乡镇工程,应确保项目在具备招标条件的情况下通过招标程序确定施工企业。但具体的招标信息发布方式、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的组成等未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与规范。
(一)完善乡镇建设项目招投标行为管理相关制度。对于工程造价在2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应当出台本地区乡镇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适用于乡镇在本行政区域利用国有或集体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规范项目立项、工程设计、工程预算、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施工现场管理、工程竣工验收等各环节,做到监管无死角,促使乡镇政府和相关单位按照规定程序规范招投标行为。
(二)加大乡镇建设项目招投标行为的监管力度。一是招投标管理部门要加强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对应当公开招标而采取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的违法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二是住建、水利、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监管职责,坚决查处并纠正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企业或个人施工的行为。
(三)加大违法招投标行为的追责问责力度。对建设项目应招标未招标或采取化整为零的方式规避招标、未经集体决策或相关程序直接发包以及将项目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企业或个人等违法发包行为,应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不论额度大小,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有效震慑。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要点的安排,4月13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人大代表深入到刘家集乡、江集镇、旧城镇,对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情况进行调研,走访了部分群众,并听取了县政府及县水务局的工作汇报。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20xx年以来,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职能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辛苦自不必说,成效比较明显。几年来,共1.76亿元,建水厂63个,分布在18个乡镇,158个行政村,解决了近35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受到广大群众一致好评,参加调研的委员们和人大代表甚是满意,具体表现在:
1、在规范管理上有新招数,建章立制,规范操作,出台了《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了《利辛县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
2、在人员培训上有新动作,派出骨干人员到外地学习交流,接受外地管理的新鲜气息,学到了新的经验,提高了管理水平;
3、在管理方式上有新改变,相当一部分水厂通过协商,签订了合同,明确了专人负责,变以前的`兼职管理为专业管理,变以前的无序管理为有序管理;
4、在筹集经费上有新思路,县财政、镇、村采取多方筹资,一事一议,共同努力,解决了艾滋病人、特困户、五保户等特殊群体的用水费用问题,落实了运营维护费用;
5、在保证饮水质量上有新举措,适时化验,注重供水质量,确保人民群众吃的是“放心水”、“健康水”。
综上所述,县政府及职能部门经过几年的辛苦,上下同心,众志成城,为我县的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建立了规章制度,培训了专业人员,创新了管理方式,保障了特殊人群供水所需经费,完善了安全生产措施,现在我们可以自信的说:良好的开端已有了成功的一半。
从主观上说,部分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表现在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重要性、急迫性认识不够,国家投巨资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让人民群众吃上健康水是提高中华民族整体素质的重大举措之一,也是建设小康社会的必备条件之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之所以存在诸多问题。如:
所谓单位小型零星工程是指未达到国家招投标法规定金额不通过政府招投标或比先程序的改造、修缮、装修、绿化等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这类工程项目类型繁多,单个造价低,分布零星,没有专业设计,施工随意性大,造价难以控制,管理简单粗放。管理好单位零星工程,控制好工程造价和质量,达到“少花钱多办事”,是单位经济活动中应予重视的问题,也是加强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是小型零星工程立项随意性大。小型零星工程往往根据单位需要自行安排,即无前期的研究与论证,也无规范的工序或工艺,成为“无设计、无图纸、无预算”的三无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方常以各种理由或借口提出增项或改项要求,巧立名目,弄虚作假,虚报价款的情况较多。
二是质量监管难以到位。小型零星工程多为单位自建、自管,由于缺乏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同时受建设时间、建设条件等诸多原因限制,难以实现有效的质量监管,施工单位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现象多,工程数量核实难度大。
三是施工队伍随意确定。小型零星工程用工灵活、方式简单、结算方便,施工队伍基本由各单位自主确定。但大多数施工队伍却是没有资质等级或有而不高者,其本身不具备到建筑市场竞争的能力,零星工程成为其最佳的寄生土壤。由于此类施工队伍专业技术水平和抵御风险能力较差,易形成诸多工程隐患。
四是工程资料管理混乱。小型零星工程中很多都是修缮工程,大多未签订正式的合同,仅凭一纸协议或是单位领导的口头交办就定下工作任务,后期验收多数走走过场,工程资料严重不齐。
一是制度不健全。宏观方面讲,国家对小零星工程没有具体的约束性很强的规范性文件,有的只是指导性意见,要求在招标、比先规定金额以下的工程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采用竞争性谈判,但大多数单位为节约成本未能执行;微观方面看,多数单位根本就没有小型零星工程的管理制度或监管措施,需要就临时指定人员做,导致小型零星工程管理呈无序状态。
二是项目建设管理水平低,缺乏技术和安全保障。小型零星工程一般为自建、自管、自用,建设单位领导及有关管理人员往往根据自己的风格和喜好办事,草率签订用工协议,甚至出现受个人或单位利益驱动,指定利益关系人承包。加之大多单位缺乏工程专业技术人员,施工过程中监督不到位,甚至无人参与监管,工程数量真实性难以确认。
三是小型零星工程价款认定缺乏监督。小星零型工程项目“价低、量多、点散”,尚无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监管,多数建设单位既无内审机构,又无专业人员,工程款往往根据承包人报价和经办人及领导审核意见确认,加之无图纸无预算,工程实际造价难以复核。
四是单位和个人利益驱使。单个零星工程金额虽小,但用工随意,项数较多,日积月累下来的.数额却并不小,出现漏洞也就在所难免。有的单位长期使用固定的承包人,单位与承包人之间形成一种互惠互利的“潜规则”,在利益上达成某种默契,为违法乱纪提供了机会。
一是健全小型零星工程制度建设。各单位应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适合本单位(部门)的小型零星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从项目计划、实施、验收、监督、资金支付等环节加强小型零星工程建设管理,杜绝跑冒滴漏和损失浪费。
二是加强小型零星工程现场的监督管理力度。目前,大多数行政事业单位小型零星维修工程都是单位自己在监督,施工现场监督往往流于形式。各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小型零星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必要时可聘请有资质的监督人员参与现场管理,全程记录建设内容,确保工程质量和价款结算可信、可靠、可查,防止承包人弄虚作假骗取国有资产。
三是建立统一规范的施工队伍选定方式。单位小型零星工程建设是国有资产管理使用,过程中的具体行为,是各单位应尽的管理责任。要改变各单位自主用工、施工队伍无资质等级、技术力量差、安全质量无保障的现状,可采取由国资管理部门按政府采购方式统一选定并建立小型零星工程施工队伍储备库,签订规范的服务合同。各单位有用工需求时,可向国资部门申请,根据建设内容由国资部门从储备库中按一定方式抽选安排符合要求的施工队伍供用工单位使用,由用工单位承担施工过程监管责任和价款结算,遇质量事故或安全责任,由国资部门按报务合同约定追溯对方的履约责任。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题调研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质量安全方面突出问题的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1、水利建筑,关系社会公共利益与公共安全的防洪、水库除险加固、排涝、灌溉、水力发电、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目前,我市上还存在一些招标代理机构为承担项目而无原则地迁就招标人无理要求的现象,违反了招标的公正性原则。据项目法人反映,有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工作态度傲慢、工作不主动,项目服务质量不高,收费偏高等不良现象。
工程施工招投标工作与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实施过程是工程建设阶段不可分割的2部分,但二者在实践操作中却存在脱节问题。一方面,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编制主要由招标代理机构完成,而招标代理机构缺乏施工整个管理过程的经验;另一方面,承包合同管理主要由监理单位负责,监理单位又没有参与招标工作,造成了招标工作与合同管理不同一个主体,没有连续性,形成了脱节,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是不利的。
目前,我市建筑市场还存在一些私人工头靠挂靠公司,以公司名誉进行参与工程投标的现象。同时,也存在一些建筑公司,专门靠他人来挂靠,从中收取一定管理费以赖生存的现象。由此衍生出的间题是:一旦中标,原投标书承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等被偷偷更换,造成个别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不到位或迟迟不到位,不能有效地履行施工单位的工程施工质量与安全的管理职能。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不及时到位,将给项目法人和监理单位的工程管理工作造成很多麻烦和困难,让保证工程施工质量与安全打了折扣并存在隐患。
为保证我市工程招标代理工作公正、客观、有效地进行,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水利等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主要包括对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以及工作开展情况、收费标准及依据、单位信誉等基本情况的跟踪等。加强对工程招投标活动过程(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的监督,主要是对招投标活动过程中泄露保密资料、串通招投标、歧视排斥投标、违规评标等违法行为进行监借,督促和检查工程各项目单位按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完成施工招标投标工作。
项目法人及监理单位有关管理人员要重视并及时熟悉招标文件和施工有关合同,必要时专门成立合同管理小组,组织合同学习,才能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尽快地履行管理职责,
尽量减少合同管理工作的问题,减少因工程合同变更和索赔带来的麻烦,使工程施工合同与原来招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差异,基本符合招标阶段要求达到的目的。
建议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出台相关规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整顿内建筑市场,杜绝挂、靠投标的不良现象。招标投标管理站将中标的施工单位在投标中承诺的施工主要管理人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是否及时到位作为一项重要的信用内容进行实地考核,对原则上违反原投标承诺的、没有派遣施工主要管理人员常驻施工现场管理的、实际存在挂靠现象的施工单位采取限时限制参加投标或降低资质等级等处罚,并予以通报,以维护招标投标工作的合法性和严肃性,为确保我市工程施工质量与施工安全创造良好的条件。
通过本次专项调研工作后我们认为,建设工程项目是一种特殊产品,它的质量水平高低事关社会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现行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制还处于破旧立新的发展过程中,必须从体制机制完善的角度进行考量,正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
我市建筑质量安全机构权威性的不足对监管职能的发挥造成一定影响。同时其编制、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技术装备及对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检查的形式、内容、方法、手段与当前建设工程规模大、标准高、分布散、专业性强的情况尚有一定距离。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责任主体主要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公司。建设单位是建设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者,但少数建设单位考虑较多的是经济利益和工程进度。个别单位“低价中标”后,往往是尽可能的节省建设成本,忽视安全质量投入、压缩工程造价、降低使用建材的标准、随意压缩工期、分包转包给施工单位时不注重对方的资质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建设项目的安全和质量。个别建设工程招投标后不按有关价格规定签订监理合同,不顾成本压低监理价格。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应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但由于监理方受聘于建设单位,处于弱势地位。同时监理人员的待遇较低,人才流失严重,技术能力不强,造成一些建设项目中的监理单位难以对工程实施有效的监管,无法发挥监理应有作用。同时,现行市场准入制度由于缺乏统一的管理和严谨的规范操作,直接影响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有效性。
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第78号令《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全国建设工程于XX年4月开始实施备案管理,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备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实施,不利于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开展此项工作。
进一步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应着力于抓源头、抓事前、抓控制,在当前城市建设大发展的背景下,须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主体的监管,建立责任追究制,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完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新的体制和机制。
改革开放以来,围绕建设工程管理,我国已相继制定并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和增补、修订了大量的技术标准,但从实际情况看,现行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法律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建筑法”的立法目的是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与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建议有关方面根据“建筑法”,抓紧制订有关工程质量、勘察设计、建设监理等行政法规,以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使工程质量行为责任制等纳入法制轨道。同时完善现行建设工程技术标准,引用技术标准中有关强制性条款和专门的标准化机构或社会组织制定发布的技术标准,实行“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相结合”的体制。
在当前建设规模较大、项目较多、监管程序较为复杂的大背景下,有关部门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上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政府的监管职能只能加强而不能削弱。就我市而言,主管部门的工作地位、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应与全市、我市的建设状况相匹配。
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控制是建设项目的核心,是决定工程建设成败的关键。通过本次调研工作,建议市有关方面进一步加强对质量安全责任各方主体行为的监管,特别是对建设单位这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核心责任主体的监管,重点抓好建设单位责任制的制定、实施和完善,强化其社会责任意识,不间断的开展诚信建设。同时改进监管方式,抓住招投标、建材质量、监理等重点方面进行强化管理。“建筑法”、《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建议市有关方面制定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主体进行制约的具体操作性实施细则,明确权力义务,细化责任标准,对压缩工期、降低建设标准、使用劣质建材、监理不作为等情况尽快明确处罚措施,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森林作为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对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起着决定性作用,对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重要战略意义。为此,加快生态公益林发展,建设生态家园,已成为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
为了积极响应省市开展“公益林宣传年”活动的号召,及时调研总结我县公益林实施十周年以来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县林业局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的生态公益林调研组,于5、6月份,深入全县各乡镇和国有林场,采取听取汇报、座谈、入村走访、实地察看等方法开展调研,在全面了解生态公益林管护、补偿资金使用和发放等情况的基础上,广泛听取群众对公益林建设保护与利用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结果报告如下:
XX县是湖南省重点林区县之一,位于湖南省西南部,雪峰山脉东麓,长江中段、洞庭水系资水上游,辖12个乡,10个镇,565个自然村,29个居委会,总人口80万。全县土地总面积329.46万亩,其中林业用地199万亩,活立木总蓄积量784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57.03%。
2001年,我县启动国家级公益林试点工程,共区划界定国家级重点公益林43.49万亩,全部纳入中央财政补偿范围。
2002年4月5日,发布《XX县人民政府关于保护国家级生态公益林的通告》,贯彻落实《森林法》和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的方针和政策,落实管护措施,加大对破坏国家级公益林案件的打击力度。
同年6月,县林业局、各乡镇林业站、国有林场、林科所均设立公益林管理工作机构,产生了一支作风过硬、工作负责的公益林管理工作班子,并通过竞选上岗,全县共聘用了156位公益林护林员。
2007年,区划省级公益林28.1万亩,并纳入省级财政补偿,国家级公益林纳入中央财政补偿范围面积扩大到49万亩。
2010年1-3月,国家级公益林进行部分调出和补进,净增2.19万亩。省级公益林进行补充区划和部分调出,净增省级公益林30.39万亩。
2011年2月,经国家林业局及省林业厅批准调出国家级公益林128.4亩,调出省级公益林655.5亩。
经过几次区划界定和调整,至目前我县共有公益林总面积113.2万亩,占林地总面积的58%。其中国家级公益林54.78万亩,涉及5个国有林场、22个乡镇399个村;省级公益林58.42万亩(其中30.92万亩尚未列入补偿范围),涉及5个国有林场20个乡镇296个村。
按权属分:国有27.358万亩、集体47.703万亩、林农个人39.897万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产权明晰到户的未统计在内)。
按地类分:乔木林地81.874万亩、竹林地15.356万亩、疏林地1.579万亩、灌木林地8.431万亩、未成林地4.728万亩、苗圃地0.04万亩、无林地2.949万亩。
按生态区位分:江河两岸4.165万亩、荒漠化与水土流失严重地区30.366万亩、邵怀高速公路、320国道两旁29.675万亩、县城周围生态区12.08万亩、省级森林公园5.592万亩、生态型国有林场11.072万亩、其它区位22万亩。
按龄组分:幼龄林21.291万亩、中龄林15.966万亩、近成过熟林44.24万亩。
按优势树种分:杉木37.663万亩、松类23.251万亩、阔叶类16.24万亩、杨类0.048万亩、柏类4.295万亩。
生态公益林中天然阔叶林15.28万亩,天然阔叶林中原始次生林面积3.3万余亩,分布在罗溪乡的铁山村、枞山江村、田坳村、安顺村、罗溪村和小麻溪村,罗溪林场的芭尤江工区、大山工区和胡塘工区,长塘乡的双峰村,桐山乡的浦板溪村,石柱乡的兰溪村和燕岩村。
生态公益林保护建设工程开展十周年以来,推进我县构建了功能完善、效益明显的森林生态体系,在发展洞口经济、保障人民健康生活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体现了明显的效益,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林地和有林地面积逐年增加,森林蓄积量增加,生物量显著增多。有林地面积 2001年为156万亩现为174万亩。森林蓄积量2001年为568万立方米,现为784万立方米,2001年有林地亩均蓄积为3.6立方米,现为5.4立方米。森林覆盖率由49.92%增加到57.03%,林分平均郁闭度由0.48增加到0.67,林分质量上升,森林健康状况良好,健康和基本健康的森林占97%以上。森林碳汇能力,水土保持能力、水源涵养能力普遍增强,按照当前普遍采用的森林生态效益评估系数,推算出我县的森林共吸收碳948.6万吨,产生的价值为25.93亿,共释放氧气940.8万吨,产生的价值为34.78亿,共蓄水3.48亿立方,产生的价值为15.66亿,保育土壤及净化水质产生的价值为21.47亿。
一是水源涵养能力增强,森林蓄水量增加,水资源日趋丰富,水质得到改善,抗涝抗旱能力增强。二是水土流失面积逐年减少,很少出现泥石流、山体滑坡、山洪暴发等地质灾害。三是生物多样性提升,无论山区还是丘陵区,都基本上形成了乔灌草共存的完整的群落结构,野生动物数量明显增多了,活动范围也扩大了,以前隐藏在深山老林中野猪或其它保护动物,现在频繁出现在乡间小路上,鸟类的种类和数量也明显增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从2001年至 2010年,我县用于公益林补偿资金共3033万元(中央财政支出2471万元,省财政支出562万元),其中用于公益林护林劳务费支出、森林防火、有害生物监测及防治、档案建立等支出473万元,直接补偿到林权单位和林农手中的金额为2560万元,补偿涉及到22个乡镇537个村18.3万户及5个国有林场,平均每户得到补偿为139元,得到补偿最少的户为18.5元,得到补偿最多的户为2048元。
公益林的建设保护,改善了居住、和旅游环境,促进区域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林农不再靠砍树变卖来维持生活,而是巧用多种方法发家致富,依托森林生态环境,开发生态旅游项目;发挥生态林林地优势,林下套种珍贵树种、中药材、菌类和发展林下养殖业,实行多元化经营等均取得初步进展,探索出解决林区生态林保护与群众生活需要之矛盾的多种有效途径。
一是带动和促进了生态旅游。我县有回龙洲保护区、半江风景区以及罗溪森林公园等生态旅游区,每年来观光的游客达万人次以上,旅游及其附属产业给洞口带来的经济效益每年达1500 万元以上,比直接砍伐木材多5倍的收益。二是推动了农家乐园饮食休闲的发展。据初略估计,我县农家乐总数在160家以上,农家乐的发展,对解决林农再就业、解决农产品加工和销售问题,起了很大的作用,给林区带来的经济效益在每年1800万元以上,按照每立方米木材可销售得到300元来计算,需要6万立方米木材,可间接减少采伐9万立方米蓄积。三是促进林下经济发展,林农充分利用生态林林地资源和环境优势从事林下种植、养殖业,农林牧实现资源共享,协调发展。石江镇、竹市镇在公益林中圈养土鸡、火鸡和山鸡,罗溪乡、江口镇、大屋乡、桐山乡在公益林中种植天麻、食用菌及其它珍贵药材,都产生了丰厚的效益。四是促进了农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前面说过,林地增加、森林蓄积量增加,水源涵养能力增强,丰富了水资源。全县水资源总量为50.25亿立方米,其中客水28.26亿立方米,自产地表水18.34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3.65亿立方米。境内有中型水库6座,小型水库147座,大小电站54座,装机容量 7.04千瓦。农村饮用水建设中,即降低了引水成本,水源都直接取自水源涵养林区,不需要打井和电排,天旱再久也是水源不断,又降低自来水净化处理成本,经过卫生部门检测,不经任何处理,水质即达到饮用和生活用水标准,做到直引直用。
县委政府重视抓生态建设与保护工作,安排分管领导专门负责,并于2002年发布《XX县人政府关于保护国家级生态公益林的通告》,广泛宣传教育公益林保护政策法规。县、乡、村级级成立公益林管理领导小组和公益林管理站。林业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主体作用,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的领导。公益林区划界定、调整、补偿资金管理与发放、公益林采伐管理、林地征占用管理、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等工作都落实到责任人,县、乡、村层层签订公益林管理责任状,县与乡,乡与村,村与户级级签订了管护协议,并聘请了196名专职护林员,划分了管护责任区,对所有公益林进行日常管理和巡护。
为了确保公益林建设和管理工作有序运行,我县出台了《XX县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实施意见》、《XX县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试行)》、《XX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XX县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制度》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使生态公益林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奖惩有据,并且规范了公益林采伐审批制度和补偿资金兑现制度,对于公益林资源管理和补偿资金管理,自上而下,由县到乡,乡到村,村到户每年都要进行核查,一是核查公益林管护情况,二是核查补偿资金发放和使用情况,对不合要求的,通过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依法采取措施促使整改和纠正。
我们遵照湘林资[2010]83号文件要求,将公益林档案按“公益林资源、公益林经营、财务、制度法规和权益”五大类以乡镇为单位归档,实行专人专柜保管。纸质和电子档案各一套,资料完整对应一致。
我们完善了以林权为基础的公益林管理信息数据库,数据库中包含公益林资源小班图、公益林资源小班属性表、林权小班图、林权证表、林权登记申请表、公益林到户补偿面积表、补偿对象基本信息表、公益林护林员信息表。
认真实践,努力探索,积极向上级争取森林抚育、优材更替、碳汇造林等项目。省厅在我县启动“优材更替”试点,旨在为给公益林改造、保护和利用探索经验、提供科学的依据。“优材更替”是调和公益林保护与利用矛盾,解决树种单一性、树木老龄化,生态效益低下问题的有效手段,我们对此项目十分重视。2009年完成以香樟、楠竹为主的优材树种更替造林418.5亩,2010年通过补植、抚育、施肥等手段,增加优材树种的比例,确保成活率95%以上,年平均生长高度70cm以上,安排专人进行管护和监测各项生长指标,向省市及时报送详细的试验数据,通过加强管理,增加投入来确保“优材更替”试点项目的成功。
护林员每月保证巡山20天以上,负责宣传公益林保护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预防山林火灾、预报森林病虫害,防止乱占乱垦、毁林造林和乱砍滥伐等违法行为。各乡镇公益林管理站负责对护林员工作进行指导培训和检查考核,并实行奖惩挂钩制,负责公益林征占用林地、抚育、更新采伐和更新造林的现场调查核实和监管,负责公益林监测、防火和防病虫害,负责本乡镇公益林补偿资金的`核发及档案管理。县局负责组织公益林区划界定调整、档案管理,负责公益林采伐审核和监管,负责全县公益林补偿资金的管理,负责组织对各乡镇公益林资源管理和公益林补偿资金管理进行核查。对各乡镇的公益林管理工作进行年中抽查,年底结合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联合森林公安每两年组织一次全面普查,查处破坏公益林的违法罪行为,抓典型,治重点,切实保护好公益林资源。
(六)、加大宣传力度,形成爱林护林的良好氛围。我县十分重视宣传工作。首先是各级政府和林业部门重视,通过各种会议宣传公益林建设保护的意义和政策法规,定期印发宣传资料,使国家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二是通过电视报刊做宣传报导,出动宣传车,引起社会各界人士重视,提升全民生态保护意识。三是完善宣传基础实施,在公益林保护区和交通要道处设立永久宣传牌,使之发挥良好的告示作用。四是各乡镇场都设立公益宣传栏,各村都订立公益林护林公约,并在公益林山场设立护林牌子,标明公益林山场名称、四至及保护内容。五是加强针对性宣传,对林农最为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释疑解惑。
在保护与利用的矛盾方面,按照我们当地水平,每亩地租可达15元,都己超过补偿标准,如果按照商品林经营,每亩林地年利润应该可达到30元以上。再者,很多公益林如果按照商品林经营,己达到采伐利用年限,短期内可获得很高的收益。现在的木材行情较好,公益林的补偿资金却还是很低的水平,林农对公益林保护的积极性欠高。
在保护与更新的矛盾方面。我县公益林中有很多明显老化的人工杉木过熟林,还有历年遭受冰雪灾害造成的残次林,低效林,生态功能明显退化。按照现有的更新采伐规定,只能用小块状皆伐和择伐,一是采伐和更新成本高,更新期限过长,二是伐后更新的幼树缺光而生长不良,在下一轮的更新采伐中,基本会损毁,更新效果不良。
在公益林采伐与技术规程的矛盾方面。针对公益林采伐需要出台专门的技术规程,目前《森林法》、《森林采伐作业规程》、《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湖南省森林资源调查技术规程》上都涉及公益林采伐的要求,但又不尽相同,比如《湖南省森林资源调查技术规程》和《十二五编限》中的龄组划分就不一致,没有明确说明采用哪个是正确的,在采伐审批中很难把握。
(二)、补偿资金“一卡通”有待于进一步落实。由于林改后,存在集体、股份、联合、个人等多种经营方式,迅速补偿到户存在一定的困难,特别是林改后分到千家万户的山场,难以及时落实“一卡通”。
(三)、区划界定遗留问题较多。由于每次的区划界定以及补充区划界定的工作时间都安排得太紧,仓促之下难免失误。一是存在不少的错划、误划以及漏划的公益林地;二是存在插花山、纠纷山等着很多权属不清的问题;三是存在部分村干部未经过村民或代表大会私自将集体山林区划为公益林的问题;四是存在林木林地流转后,被区划为公益林的问题。这些问题为今后的公益林资金管理和公益林资源管理埋下了不少隐患。
(四)、生态公益林改造任务比较大,改造资金投入不足:我县不少树种单一、树龄老化、群落结构简单、生态功能低下的公益林需要进行改造;因火灾造成的迹地、冰雪灾害造成的疏残林地需要重造,而公益林补偿绝大部分是要发放到户,缺少资金投入到改造和重造项目中去,资源建档、补植、抚育、灾后重造等每年需要上百万,而管护中可以支出的部分只有26万,仅靠管护支出每亩0.45元来承担公益林的防火防灾和灾后重建是远远不够的,资金缺口很大。
(一)、坚持不懈完善 “一卡通”资金补偿制度建设。为了保护林权权利人的权益,达到上级“一卡通”发放的要求,我们在2011年将以林权改革成果资料为基础,将每个公益林小班面积按新林权证权属落实到农户或经营单位,做到人、地、证、卡相符,完全实现公益林补偿资金“一卡通”发放,并建立公益林资金补偿数据库。督促乡、村级建立公益林资金管理专账,对集体所有和股份经营的公益林地的管护资金的使用、发放情况做好明细账,并在村务栏中进行公示。
对原区划界定中的遗留问题,结合2011年公益林资金补偿“一卡通”工作,把公益林小班权属核实清楚,权属有变化的重新制做界定书,签订合同,清理出错划、误划和漏划部分,及时做好调出补进材料报请省厅和国家林业局审批。
(二)、坚持教育、管护、惩治并举,确保生态公益林保护到位。首先,要继续加大对生态公益林保护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生态公益林保护的意识。大力宣传生态公益林对国土安全的重要性,对水土保持、水源涵养、防灾减灾的重要性,对提高环境质量,建立环境友好型的人居环境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态公益林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生态公益林保护的意识,积极参与生态公益林保护。其次,要加快推进管护机制的深化改革。要进一步加强对管护工作的监督,把生态公益林管护制度落实到位。同时,要高度重视森林火灾和病虫害对生态公益林资源安全构成的威胁,要加强对森林火灾和病虫害防治的监测测报工作,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进一步完善森林火灾和病虫害的应急机制。三要加大对盗伐、滥伐、毁林、侵占林地等违法案件的打击力度,有针对性地适时开展破坏生态公益林的专项打击活动,把专项打击与常年打击破坏生态公益林的违法罪活动结合起来,要严格依法依规从重惩处,确保我县生态公益林资源的安全。
(三)、坚持生态优先原则,把科学利用与进一步提高林分质量结合起来。生态公益林不仅具备生态效益,还具有经济和社会效益。要在保护好生态公益林的前提下,并在法律法规许可条件下,通过以提高林分质量为目的限制性的木质利用,增加林农的收入和社会木材的供给,而且又根据生态公益林生态区位的要求,通过有针对性的替换树种,改善生态公益林林分质量,提高生态和景观功能。要继续加大非木质利用的研究和探索,倡导公益林林下经济的发展,对已经取得成效的成功经验,要认真总结,加以推广,充分发挥生态公益林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进一步调动农民参与生态公益林管护的积极性。
(四)、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提高生态公益林的管护工作水平。随着生态公益林制度的不断完善和管护工作的推进,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如生态公益林林改后确权到户的林地所有者权益保障问题,零星盗伐和蚕食林地问题,生态公益林区的村农民生产生活用材、生活燃料困难的问题,限制性采伐后迹地更新投入和替换树种选择的问题,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监管问题等等,对这些具体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强研究解决,提高生态公益林的管护工作水平。
一是建议中央和省市县财政加大对公益林补偿力度,对需要改造和重造的公益林地投入专项资金。国家林业局和省厅对生态功能明显退化的人工纯林,调整采伐管理制度,允许进行皆伐后更新,对更新的树种、比例结构做出有利于生态公益林建设的规定,保证造好一片,再采伐一片,这样可以由林权人通过采伐林木的收益来进行重造,一是减轻财政压力,二是提高自主建设保护公益林的积极性。
二是建议针对公益林采伐出台专门的技术规程,细化操作要求,统一操作标准,明确县一级对公益林采伐审批的权限范围。
三是建议由省市定期举办“公益管理工作培训班”,提高管理队伍的素质,各县市之间多交流公益林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开云 开云体育官网
水是生命之源、民生之本。据统计,在发展中国家8%的疾病是由饮水不安全造成的,全世界每年因饮水安全得不到保障而死亡的人数超过800万之多。可见,饮水安全对保障和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何等重要。
为全面掌握全县农村群众饮用水现状,促进全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顺利推进,我们深入乡(镇)、村(屯),实地视察了我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县水利局和乡(镇)关于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情况的说明,对我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为实施好今后的工程建设总结了经验,提出了建议。
我县农村常驻人口22.4万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关系农村常驻人口的身体健康。我县农村饮用水水源主要为地下水,地下水水源较为充足。在我县的农村饮用水水源中,水质情况不容乐观,部分村屯水质铁锰招标、水源污染。
20xx年至20xx年建设饮水安全工程xx5处,20xx年建设饮水安全工程xx处,20xx年建设饮水安全工程xx处,20xx年建设饮水安全工程31处,20xx年建设饮水安全工程49处,20xx年建设饮水安全工程35处,20xx年建设饮水安全工程17处,20xx年建设饮水安全工程9处。建设的饮水安全工程全部为地下水源井取水,取第四第水,水量充足,但部分村屯水质铁锰超标。
截止到20xx年底,我县共解决高氟水、污染水、锰铁超标等农村饮水不安全的村屯325个,新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325处,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17.51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78%,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取得了较好成绩。
截至目前,全县农村还有部分地区由于村屯小、分布零散,地方配套资金较大等原因没有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
由于自然灾害、缺少建设资金及维修养护资金、建后管理不善等多方面原因,导致一部分饮水安全工程停用。现有xx0处饮水安全工程已停用,其中:20xx年冻层深度达到2.6米,使管网冻坏46处;缺少电力设备配套资金xx处;水质铁锰超标45处;管理工作不到位、运行经费不足、农民自家有小深井等停用18处。仅2xx处工程正常使用,全县农村饮用安全水的人数不足xx万人,占农村实施安全饮水工程总人数的80%,占全县农村常驻总人口的62.5%。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利用率正在逐年呈下降趋势。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建设责任。加强领导是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重要保证。县里专门成立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把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纳入政府任期目标责任制,建立了县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县长为项目责任人的责任制度。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水利局、扶贫办、卫生局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分工明确,紧密配合。项目辖区各乡(镇)场作为项目实施责任主体,乡(镇)场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乡(镇)场长为项目责任人,按县里统一规划和部署,加强了组织领导,强化了保证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顺利实施。
(二)切实真抓实干,取得显著成绩。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是一项涉及面广、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长期社会系统工程。县政府及水利部门通过制定规划、加强管理、搞好服务、发动群众等各项措施,连续多年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作为工作重点,先后解决了全县285个村屯饮水安全问题,取得了较为明显的工作成效。
(三)严格项目管理,保证顺利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民心工程,工程的实施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县政府及水利部门多年来想方设法,积极包装项目,主动争取上级支持,努力使各项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同时,管好用好国家和省专项补助资金,按要求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并积极探索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资金投入体系,动员受益群众积极自筹,有效地保证了工程的顺利实施。在安全饮水工程的实施过程中,严把工程质量关。对规划的设计评审、施工队伍的选择、施工材料设备的采购、工程质量的监督、工程的竣工验收等方面实行全方位的监督,确保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质量和建设工期。
(一)新建工程自筹资金难度加大。20xx年以来,中央、省和市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非常重视,加大工程建设力度,使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取得了显著效果。农村饮水工程是按村屯人口多少拨付资金,我县农村村屯人口较少,并且村屯相距较远,增加了自筹资金额度。我县乡(镇)、村屯财力不足,在建工程难度加大。
(二)农户认识存在误区。一是大部分群众把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当做是政府的一种福利,认为这都是政府的事情,投工、投劳、等建设、管理的.问题与自己没多大关系,单纯依赖政府,存在“等、靠、要”思想。有的群众还把自来水当成“福利水”,不愿意尽义务;二是一部分群众认为农村安全饮用水只能满足农户日常生活用水,畜禽及部分生产用水还得靠农户自掘深井解决,实用性不强;三是还有个别群众对安全饮水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对农村饮水中存在的问题和危害满不在乎。这些在农户中存在的认识误区和滞后观念制约着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建设、管理和发展。
(三)地方政府及职能部门不够重视。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项目主要由各乡(镇)场协调申报、水利部门组织实施。项目工程建成后,乡(镇)场和职能部门一般都认为完成了事,对后期管理运作没有过多指导干预,缺乏有效运行的长效机制,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确,绝大多数只简单地交由村集体管理,管理存在多样化,没有统一形成良好的运管机制。在村级财力不足、精力有限,乡(镇)场和职能部门扶持不到位的情况下,已经实施完成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正在逐年走向半瘫痪或瘫痪状态。
除上述因素外,在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由于设计、施工等问题,有的供水管道深埋不够,不能完全抵御严寒,致使寒冬出现冰冻现象,无法供水;部分村屯实现不了全天候供水,只能是定时段供水,农民在农忙时节往往错过供水时段或需要留专人在家蓄水,不方便生产、生活;有的村屯小、分布零散,独立运转经费不足。
(一)工程使用率低,部分工程停用。我县20xx-20xx年共建饮水工程285处,正常运行202处,未运行和无法运行83处。一是农民对改水缺乏认识,由于自家中备有民用井,即使是工程完好,也不情愿交纳供水费用,村委会又没有免费供水的条件,工程因此停用;二是工程运行一段时间后,由于提水设备或管网出现损坏,无人管理及组织维修;三是由于20xx年冬季我县遭遇了历史罕见的低温冻害,20xx-20xx年工程采用upvc管材安装的供水管网因冻管道胀裂,无法运行的比较多,只能进行管网更新改造;四是20xx年以前所建工程严重老化,年久失修,又缺少重建自筹资金;五是部分工程水质铁锰超标,缺少上除铁锰设备的资金,部分工程即使有水处理设备群众也不用,至使水质仍然超标;六是部分工程由于缺少自筹资金,工程未完工。
(二),运行管理机制不健全。一是工程建成后,交于乡(镇)村管理,由于乡村财力困难,无法筹措启动资金,工作无法开展。二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国家、省级配套资金、县级以下配套资金有一定的比例,由于地方财政困难,完成工程建设任务主要依靠国家,对于这种带有公益性的工程,没有一定的管理费用作保证。三是管理人员的报酬难以维持,目前,我县管理人员报酬主要来自供水水价差价来维持,在当前用水量偏低、水价偏低的情况下,很难维持工程的运行。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饮水、节约用水、健康用水的意识,增强群众节水意识,教育农民牢固树立水是商品的意识,不断提高工程效益,以点带面,广泛宣传,加大安全饮水工作宣传力度,推动工程运行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二是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利用国家逐年加大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力度的有利契机,调动多方面的积极因素,建立财政投入和社会融资相结合的投融资体制,多渠道筹集社会资金,加大项目和资金的争取力度。地方政府配套资金采取政府支持,社会引资及出台一些优惠政策,多种方式扩大资金来源。
三是做好工程建设规划。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前,充分考虑建设地的环境、气候和土质等条件,既要满足当地农民用水的需要,又要保证饮水安全工程建成后可以长期安全运行,提高使用率。
四是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是一项民生工程,工程质量的好坏关系到农户的身体健康。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规划、设计要与社会发展相协调,水源的选择及供水形式应因地制宜,工程施工要确保工程工期及质量,建后管理保征良性循环。在建设中,要不断完善监管体系,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
一是建立水质监测体系。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监测工作,安排必要的经费,配备相应的人员和设备,保证水质监测数据的准确。
二是完善农村饮水工程的建设管理机制。进一步探索和总结已建安全饮水工程有效管理模式,克服以往“重建轻管”的思想,按照“修一处工程,明晰一处产权,核定一个合理水价,服务一方群众”的目标,根据工程管理运行情况,建立统一管理机制,理顺产权关系,确定供水工程所有权属、经营权属,做到有管理站、有技术档案、有水源保护设施和工程保护措施,建立日常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主体和管理责任。成立专门机构,投入一定的维修养护资金。加强对已建工程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知识水平和管理技能,以适应管理工作不断发展的需要,不断转变管理理念,提高服务水平,切实保证农民饮水安全,真正达到工程良性运行的目的。在管理中,可以参照有线电视或电业管理模式。管理责任主体以乡镇水管站为主,管理维修收费一条龙。这样,不但便于管理,也可以弥补屯小、人口少运转费用不足问题。还可以缩减人员开支,又可以增加水管站工作经费。同时,水管站依托上级职能主管部门,便于协调。另外,还可以吸纳社会资金参与管理。采取个人承包或租赁等经营方式。同时考虑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有其公益性的特点,也不能完全市场化,不能以营利为目的,所以政府在调控水价的前提下,只从收费中提留一部分作为饮水安全运行维护专项经费。大的维修改进项目由镇村两级协助承担。个人承包或租赁经营的好处是从管理到经营上群众容易接受,便于群众监督,服务质量能够提高,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城市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社区为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为城市居民生活服务等方面,担负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同时也对社区的建设提出了新要求。加强社区建设是新形势下,坚持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和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日前,对铁路社区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结果报告如下:
铁路社区坐落在铁西小区二期工程,居民成分大都是河南村移民和回迁户。辖区面积约0.13平方公里,共有居民住宅楼30栋,辖区总人口2331户、4611,其中常住人口4460人,1489户,流动人口25人,辖区单位5个,其中机关单位1个,1个,个体商业网点110个,幼儿园1个。歌厅15个,小饭店22家,小旅店25家,网吧2家,超市20家。社区下设3个支部。
铁路社区现有员67人,其中离退休员22人;下岗员4人;社区在职员7人;待分配大学生7人;其他员27人;积极分子4人;下设三个支部,分别是平安支部、绿色家园支部、觉悟支部.根据自身特点,定位为“平安温馨型”社区。集中多方资源,开展“六卡连心”活动。并在员中开展“七种学”和“三个一”为内容的学习教育活动。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帮助15名无职员认领社区岗位,成立了员活动室、图书室、社区服务站,设有服务热线和公开。对社区内“老、弱、病、残人员进行员结对帮扶。特别是脑瘫儿童和残疾人家庭进行重点救助。通过一系残载体活动,发挥员作用,增强组织战斗力。
铁路社区文化活动广场位于社区门前,占地近千平。广场现有漫步机,双人坐蹬器,骑马器、跷跷板、太极推手等12件健身器材。为了方便大家健身锻练,社区还为居居群众提供了电源,广场灯、音箱等设备和设施,每天晚上大人小孩有一二百人在这里健身运动休闲。利用健身广场,社区居民孟华还在小区内组建了60人的老年舞蹈队。20人的毽子队。为了满足社区居民群众的不同需求,铁路社区准备将再成立羽毛球队、跳绳队、徒步队、自行车队等不同群众需求的文化体育团队,让每家第户居民都能找到自己的社区组织。通过广场文化活动,大家得以增进了解,增进感情,改变了邻里间不相识、不互动、不和谐的状况。形成了互帮、互助、互敬、互爱的良好和谐氛围。
铁路社区居民大部分居住在铁西小区内,多年来由于一直没有物业管理,小区封闭不严,大车小辆经常进出,至使小区板砖、沥青路面严重破损、绿地也被居民种成了菜园子。当时小区的环境是“道路多坑洼、脏水随意倒、垃圾满地撒”。为了更好的改变小区环境,社区到处奔走呼吁,还居民一个平整的道路,还居民一块绿地,区政府得知情况后,经过深入调研,给予了大力支持。通过小区环境改造工程,共铺设黑色路面三条450延长米,翻修路面960延长米,铺巷路方砖26条,1730延长米,新铺楼前巷路2条,新增活动场地105平,清除违章建筑18处。居民群众看到社区为大家提供这这么好的环境,大家很是感动,在施工期间纷纷参与路面铺设施工,社区内真正呈现出美好家园共建,美好生活共享的氛围。
铁路社区现有低保户363户、920人;月低保金总数146141元,低保边缘户12户,三无人员5人,社区现有残疾人135人。铁路社区河南村回迁居民比较多,进城前以种地为生,进城后大部分找不到工作,失去了生活来源。至使群众经常告状。面对这一急待解决的问题,铁路社区多次例会研究。跑办事处、民政局、就业局、跑细了腿、磨破了嘴。经多方沟通,最终区政府决定分两步走的方法妥善安置解决河南村回迁居民的生产、生活问题。一是为老弱病残、丧失劳动能力的242户家庭办理了低保。二是为有劳动能力、自己找不到工作的210人安排了环卫保洁工作。现在社区稳定,居民不再告状、对政府也没有意见了,现在小区内群众的生活也平安温馨了。
铁路社区虽然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但必须清楚地看到社区存在的问题和有待完善的地方,以更好地指导和推进今后的社区建设工作。
1、社区硬件设施有待进一步改善。铁路社区是建设街道五个社区中没有地热的社区,由于社区属于板房结构,每到冬天虽然已取暖但室内温度仍无法达到最低标准,居民群众办理业务与社区正常工作都受影响。
2、消防进社区达不到实战需要。铁路社区是消防进社区的试点社区,但由于人员变动,消防队伍基本无法保证人员到位。消防器材方面,由于多次训练灭火器已无法使用,需要马上更新。
3、铁西小区缺少完善的物业管理。铁西小区近靠火车站,小旅店,小歌厅特别多,安全稳定隐患较大,为了还小区居民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相关部门应对小旅店进行治理,引入物业。
4、社区办公设备缺乏有待补充。铁路社区现有电脑四台,打印机一台。其中两台属于办公使用,另两台电脑,一台是劳动保障专用,一台是计划生育专用。由于铁路社区低保户全市最多,360多户。两台办公电脑平时都无法满足居民办理业务需要,一但有突发性工作,更是难以应对。现在最少还需要两台办公电脑,一台激光打印机。
近年来,随着政府“精准扶贫”、“三乡工程”等投入的不断加大,乡镇工程项目数量逐年增加,规模不断扩大,标准也不断提升,加强乡镇工程建设领域特别是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是防止建设领域腐败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但近期笔者在对部分乡镇的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由于机制不完善,法制不健全,操作方案不切合实际,乡镇政府的招投标行为亟待规范。
审计发现,有的乡镇存在将工程造价超过200万元的项目拆分成多个子项目,使单项合同价低于200万元,以达到将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或直接发包目的的现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的项目人为拆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进行邀标,邀标单位均为相同的企业。
对工程造价低于200万元的建设项目,乡镇直接发包项目的情况较为普遍,而且发包过程鲜有会议记录。对这一类项目,招标投标法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政府采购法也不能有效约束乡镇采购工程的行为,监管上存在漏洞,因此,乡镇在发包过程中具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选择哪家施工企业,合同价如何确定,都无据可依,为工程腐败和国有资产流失埋下了隐患。
由于监管的缺失,有的乡镇将小型建设项目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企业或个人施工,工程质量存在隐患。如某镇某小型桥梁工程项目,施工企业为房屋建筑二级资质,根本不具备桥梁施工资质。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只针对20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进行了规定,那么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下的`工程没有制度强行监管,成了管理的盲区,虽然有的乡镇成立了专门的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了专门的办公场地及工作人员,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招投标工作由乡镇纪委同志负责监督开标活动,但全程化、合法化监督仍存在一些“空白”,应招未招、肢解分包等情况时有发生。
目前,各地均建立了标准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时招投标监管部门综合管理本地区的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牵头制定进场交易项目目录、交易规则,监督交易场所建设和运营,协调行业监督工作。对于乡镇工程,应确保项目在具备招标条件的情况下通过招标程序确定施工企业。但具体的招标信息发布方式、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的组成等未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与规范。
(一)完善乡镇建设项目招投标行为管理相关制度。对于工程造价在2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应当出台本地区乡镇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适用于乡镇在本行政区域利用国有或集体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规范项目立项、工程设计、工程预算、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施工现场管理、工程竣工验收等各环节,做到监管无死角,促使乡镇政府和相关单位按照规定程序规范招投标行为。
(二)加大乡镇建设项目招投标行为的监管力度。一是招投标管理部门要加强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对应当公开招标而采取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的违法行。开云APP 开云官网入口开云APP 开云官网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