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 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 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工程項目服務框架協議 董事會欣然宣佈,於2023年6月28日(交易時段後),東捷建設(本公司之間接非 全資附屬公司)與大數據公司訂立工程項目服務框架協議,據此,大資料公司同 意向東捷建設提供軟件開發及建築自動化工程項目服務。 工程項目服務框架協議項下於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包括首尾兩日)止 的年度上限為15,900,000港元。 上市規則之涵義 於本公告日期,大數據公司為海發集團(其為本公司最終控股公司及控股股東之 一並間接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的62.25%)之間接非全資附屬公司。因此大數據 公司為本公司之關連人士,且東捷建設與大數據公司訂立工程項目服務框架協議 及其項下擬進行之交易將構成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本公司之持續關連交易。 鑒於工程項目服務框架協議項下年度上限之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第 14.07條)高於0.1%但低於5%,故工程項目服務框架協議項下擬進行之交易將須遵 守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之年度審閱、申報及公告規定,惟獲豁免遵守獨立股東批 准規定。
董事會僅此宣佈,於 2023年 6月 28日(交易時段後),東捷建設(本公司之間接非全資附屬公司)與大數據公司訂立工程項目服務框架協議,據此,大數據公司同意向東捷建設提供軟件開發及建築自動化工程項目服務。工程項目服務框架協議項下於 2023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的年度上限為 15,900,000港元。
大數據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乙方集團」)將向東捷建設及其附屬公司(統稱「甲方集團」)提供軟件開發及建築自動化工程項目服務,具體包括但不限於建築項目行業平臺軟件開發,園區、社區、醫院、酒店、辦公樓等建築智慧化工程項目服務等。
工程項目服務框架協議項下的各項工程項目服務的定價,須參照市場價予以釐定,沒有市場價的情況下,按協定價予以釐定。鑒於乙方集團可能需要通過甲方集團的招標過程而獲選成為專案之服務提供者,乙方集團將按正常程式及規定參加甲方集團舉行的專案招標,並將按照個別專案的設計、設備、品質標準及建造要求連同其估計的成本開支(包括採購方及╱或承包商及╱或服務提供者的服務費用(如有))而提供報價。如乙方集團需要採購方及╱或承包商及╱或服務提供者(如有)提供產品及服務(如有),乙方集團將根據該專案的具體要求和合理的因素(例如市況、競爭、毛利率、直接及間接成本、機會成本、項目期限及所有相關風險因素(包括客戶風險))取得至少三個不同的採購方及╱或承包商及╱或服務提供者的費用報價,以初步估算該部份所需的成本。
根據工程項目服務框架協議進行之交易將以現金或雙方同意的其他方式進行付款和結算,並應按簽訂的具體工程項目服務合約約定的時間和方式付款和結算,有關的付款和結算條款應為不遜於甲方集團可從獨立第三方取得取得的市場條款或乙方集團授予獨立協力廠商之市場條款。
甲方集團主要從事房建與市政等的工程總包業務,同時亦從事建築裝飾工程之設計及施工、幕牆及門窗之設計、生產及安裝、鋼結構工程。乙方集團在工程管理服務、軟體開發服務方面的專業優勢。甲、乙雙方同為海發集團成員,存在利益一致性,在以市場公允價格的基礎上,選取乙方集團作為工程分包,預計能為甲方集團提供便捷、優質、高效、優價的工程服務,且對著提高雙方的市場競爭能力和盈利能力大有裨益。
由於存在利益衝突,姜洪昌先生、劉玉濤先生、楊宏海先生、倪出塵先生及杜建志先生就批准工程項目服務框架協議的董事會決議案放棄投票。除上述者外,概無董事於工程項目服務框架協議中擁有重大權益,故並無其他董事就有關董事會決議案放棄投票。
董事會(不包括姜洪昌先生、劉玉濤先生、楊宏海先生、倪出塵先生及杜建志先生,但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工程項目服務框架協議項下的條款及其項下擬進行之交易乃按一般商業條款進行,屬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其股東的整體利益。
(ii) 本公司招標及審計監察部門將比較已訂立的其他同類建築項目的價格及條款及規模及╱或本集團與╱由獨立協力廠商遞交的標書及╱或報價,或將價格及條款與同類交易的市價或標準進行比較,以確保本集團支出的費用屬公平合理且不遜於由獨立協力廠商所提供者;
(iv) 本公司核數師每年審閱持續關連交易(其須遵守上市規則項下之年度審閱及披露規定)及確認(a)工程項目服務框架協議項下之交易是否獲董事會批准;(b)該等交易是否根據工程項目服務框架協議訂立;及(c)是否未超過年度上限;
(v) 及獨立非執行董事將進行年度審核(其須遵守上市規則項下之年度審核及披露規定),以確認工程項目服務框架協議項下之交易乃(a)於本集團一般及日常業務過程中;(b)按正常商業條款或更佳條款;及(c)根據規管該等交易之工程項目服務框架協議進行,條款屬公平合理且符合股東之整體利益。
東捷建設為一間於中國成立的公司,並為本公司之間接非全資附屬公司。其主要於中國從事建築項目,包括但不限於樓宇建設、建築地基、園林綠化工程、園林景觀工程、文物保護工程、房地產開發業務、建材批發、建築物拆除、管道工程(不含壓力管道)、道路建設、水利水電工程建設、電力工程建設、市政公用工程建設、機電工程建設、起重設備安裝工程、消防設施工程、防水防腐保溫工程、鋼結構工程、及建築機電安裝之總承包。其附屬公司亦從事建築裝飾工程之設計及施工、幕牆及門窗之設計、生產及安裝、鋼結構工程、園林及市政工程,並已取得鋼結構建築工程專業承包三級資質、建築幕牆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工程設計建築幕牆工程專項甲級資質。
大數據公司為一間於中國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及為海發集團(其為本公司最終控股公司及控股股東之一並間接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的 62.25%)之間接非全資附屬公司(由海發集團間接持有 70.6%股權),主要從事供應鏈管理服務、工程管理服務、軟體開發服務、建築材料銷售等業務。
青島海發國有資本投資運營集團有限公司為本公司之最終控股公司及由青島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全資擁有的國有企業。其主要從事基礎設施建設、土地開發、房地產開發及其他產業投資及營運(包括文化、旅遊及服務)。
於本公告日期,大數據公司為海發集團(其為本公司最終控股公司及控股股東之一並間接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的 62.25%)之間接非全資附屬公司。因此大數據公司為本公司之關連人士,且東捷建設與大資料公司訂立工程項目服務框架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之交易將構成上市規則第 14A章項下本公司之持續關連交易。
鑒於工程項目服務框架協議項下年度上限之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第14.07條)高於 0.1%但低於 5%,故工程項目服務框架協議項下擬進行之交易將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之年度審閱、申報及公告規定,惟獲豁免遵守獨立股東批准規定。Kaiyun 开云Kaiyun 开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