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如有)已对年度报告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事已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者在评价和购买本公司所发行的债券时,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中风险提示等有关章节内容,还应特别审慎地考虑各项可能对本公司债券偿付、债券价值判断和者权益保护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
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因素与募集说明书中披露内容相比无重大变化。
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变更情况 (一) 报告期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 报告期末控股股东名称: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实际控制人名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报告期末控股股东资信情况:2022年 10月 12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给予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等级 AAA,评级展望稳定 报告期末实际控制人资信情况:无 1 报告期末控股股东对发行人的持股比例及股权受限情况:70%,无股权受限 报告期末实际控制人对发行人的持股比例及股权受限情况:70%,无股权受限 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有实际控制人的披露至 实际控制人,无实际控制人的披露至最终自然人、法人或结构化主体)
控股股东为机关法人、国务院组成部门或相关机构直接监管的企业以外主体或者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任(含变更)人数:1人,离任人数占报告期初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总人数 6.25%。
定期报告批准报出日发行人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如下: 发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蔡唐涛
发行人的其他董事:刘章瑜、薛志文、赵云、丁长喜、赵军强、赵肖行 发行人的监事:韩颖晖、吴文龙、李海平
1.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范围、主要产品(或服务)及其经营模式、主营业务开展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建筑施工业务,主要包括公路铁路工程、房屋建设工程、桥梁工程及其他工程,领域较为多元化。其中,公路铁路工程业务主要为公路施工业务,同时承接少量的铁路施工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主要涉及保障性住房、公建和园区建设等领域的房建工程;其他工程主要包括隧道工程、市政工程、港口工程和环境工程等。
公司业务运营过程包括搜集项目信息、项目评估、资格预审、投标、委托商议、合同订立、项目执行与管理、工程结算等。公司的盈利模式主要包括施工总承包模式(EPC)和资本运营模式。施工总承包模式下,公司的利润主要来源于总承包建设项目的施工,通过项目总承包费用扣除相关成本后获利;资本运营模式下,公司通过运营项目获利,也可通过承接建安工程获得施工收入。
2.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包括所处行业基本情况、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等,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面临的主要竞争状况,可结合行业特点,针对性披露能够反映公司核心竞争力的行业经营性信息
公司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主营业务为基建业务。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建筑业的发展与国民经济增长、社会固定资产规模联系紧密。2022年,在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下,全国上下持续巩固经济发展成果,我国经济韧性强、Kaiyun 开云潜力大、活力足,多项指标较好完成,经济发展基本面长期向好,开云 开云体育平台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 3.0%。基础设施固定资产同比增长 9.4%,其中公共设施管理业同比增长 10.1%、道路运输业同比增长3.7%,铁路运输业同比增长 1.8%。2022年,市场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大宗商品价格高位波动,经济下行压力增大。为支持国内经济恢复,国家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稳住经济大盘。伴随着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的战略思路,年初以来基建市场预期攀升。由于上半年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反复,市场对基建行业资金实际充裕情况存在隐忧。二季度以后,国家一揽子稳增长举措持续发力,国常会接连宣布多举措并举支持基建发挥经济增长的托底作用,基础设施建设整体行业预期稳步上升。
公司作为中国交建下属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经验丰富,拥有公路工程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在公路、桥梁、隧道及房建等施工领域具有很强的竞争力。
3.报告期内公司业务、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在行业情况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开云 开云体育平台以及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产生的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新增收入或者利润占发行人合并报表相应数据 10%以上业务板块
请在表格中列示占公司合并口径营业收入或毛利润 10%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或者在所属业务板块中收入占比最高的产品(或服务)
各业务板块、各产品(或服务)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等指标同比变动在 30%以上的,发行人应当结合所属行业整体情况、经营模式、业务开展实际情况等,进一步说明相关变动背后的经营原因及其合理性。
2022年,公司桥梁工程营业收入由上年的 10.25亿元下降至 5.18亿元,下滑 49.46%,公司其他工程营业收入由上年的 24.60亿元增长至 34.78亿元,增长 41.38%,主要系桥梁工程项目减少,以及公司落实集团“大交通”、“大城市”的发展战略,进一步深耕城市,在市政工程方面有所突破所致。
1.结合公司面临的特定环境、所处行业及所从事业务的特征,说明报告期末的业务发展目标
从宏观形势看,国际环境动荡不安,乌克兰危机延宕发酵,中美博弈愈演愈烈,“小院高墙”负面影响逐步释放,全球产业链、供应链运营受阻,给公司优先海外发展带来巨大挑战。
国内经济恢复基础尚不牢固,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仍然较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竞争竞争日趋激烈,给公司市场开拓带来较大压力。同时,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东升西降”趋势明显,中国将继续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给公司参与海外市场竞争提供了机遇。我国经济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未变,各项宏观政策纲举目张、叠加发力。在出口受阻、需求疲软的情况下,国家将通过加大,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基础设施建设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仍有较大发展空间。
从行业趋势看,建筑业市场的集中度越来越高,建筑行业呈现单体项目向综合性项目转变,产品市场向产业市场转变,成本竞争向模式竞争、技术竞争、品牌竞争转变的趋势,这给公司资源整合、商业模式创新能力带来巨大挑战。同时,“双碳”行动深入推进,以数字技术为基础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异军突起,建筑业正在向工业化生产、装配化施工、高效智能、绿色环保转型。为公司开拓绿色建筑、低碳交通、智慧城市等新兴领域带来巨大的增量市场空间。
综合内外部形势,公司将保持战略定力与发展自信,坚持系统观念、底线思维、守正创新。
海外围绕“一带一路”沿线优化布局,做好风险预防判断;国内抢抓交通、水利、生态环保和民生工程等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的发展机遇。在做强做优做大主责主业、筑牢“稳增长”底盘的同时,抢抓“调结构”的机遇,开辟新赛道、拓展新空间、打造新高地;增强产业链、供应链和分包链“三链”韧性,聚焦核心关键技术,提高差异化高质量市场供给能力,推动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2.公司未来可能面对的风险,Kaiyun 开云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已经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 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因素与募集说明书中披露内容相比无重大变化。
(一) 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不能保证独立性的情况:
(二) 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关联方之间在资产、人员、机构、财务、业务经营等方面的相互独立情况:
(三) 发行人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定价机制及信息披露安排 1.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制定并印发了《中交股份股份有限公司A股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交股董办室[2012]330号),用于规范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保护中国交建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开云 开云体育平台保证中国交建关联交易决策行为的公允性。中国交建于2013年5月27日向中国交建各有关单位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关联(连)交易有关工作的通知》(中交股董办发[2013]299号),关于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和决策程序的相关规定如下:中国交建将于每年年末编制下一年日常关联(连)交易计划,按照规定提交中国交建董事会以及中国交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根据经营实际需要,中国交建及其各级子公司与中交集团及其所属公司(非上市部分)发生的日常关联(连)交易外的其他关联(连)交易(如共同设立公司)时,无论持股比例重大与否,均需事前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并报中国交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其中,需要提交中国交建股东大会审议的,中国交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接到中国交建相关通知后,积极贯彻落实《中交股份股份有限公司A股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范关联(连)交易行为。
公司关联交易相关制度遵从控股股东中国交建的关联交易制度,公司销售给关联方的产品、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或建造服务、从关联方购买原材料、接受关联方劳务以及从关联方分包工程的价格以一般商业条款作为定价基础,吸收存款、资金拆借的价格、向关联方支付的租金以及资产转让参考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后确定。关联方租赁及关联方资产转让以资产公允价值作为对价依据。吸收存款及提供借款参考银行同期存贷款利率,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公司将在债券存续期内,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
报告期末,发行人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余额合计( 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的担保 )为 1.12亿元人民币。
报告期内与同一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累计金额超过发行人上年末净资产的 □适用 √不适用
(五) 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的情况
(六) 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违反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公司债券基本信息列表(以未来行权(含到期及回售)时间顺序排列)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2020年面向专业者 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若在某 一个重定价周期末,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 该重定价周期的第 1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 的兑付日(遇非交易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者 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若在某 一个重定价周期末,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 该重定价周期的第 1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 的兑付日(遇非交易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
□本公司所有公司债券均不含选择权条款 √本公司的公司债券有选择权条款 债券代码:175183.SH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可交换债券选择权 √其他选择权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可交换债券选择权 √其他选择权
□本公司所有公司债券均不含者保护条款 √本公司的公司债券有者保护条款 债券代码:138685.SH
□本公司所有公司债券在报告期内和报告期后批准报出日前均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或者整改 √公司债券在报告期内和报告期后批准报出日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或者整改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债券由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 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聘请受托管理人、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制定并严 格执行资金计划、设立专项偿债账户。
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 偿债保障措施的变化情况及 对债券持有人利益的影响( 如有)
变更、更正的类型及原因,以及变更、更正对报告期及比较期间财务报表的影响科目及变更、更正前后的金额。同时,说明是否涉及到追溯调整或重述,涉及追溯调整或重述的,披露对以往各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于 2021年 12月 31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号》“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的规定,公司 2022年度对通过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结算中心管理的款项,从“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拆分到“应收资金集中管理款”中进行单独列报,并相应调整相关科目。
报告期内新增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且新增的子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净利润或报告期末总资产任一占合并报表 10%以上
报告期内减少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且减少的子公司上个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净利润或上个报告期末总资产占上个报告期合并报表 10%以上
已完工未结算合同资产 102.80亿元、质保金 合同资产 8.97亿元以及 PPP项目合同资产 0.40亿元。
应收工程款 78.25亿元、应收 BT项目款 8.74亿元、应收 PPP项目土地拆迁款 7.56 亿元、应收履约保证金 1.19亿元以及应收其 他款项 6.32亿元。
主要系根据财政部于 2021年 12月 31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号》“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的规定,公司 2022年度对通过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结算中心管理的款项,从“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拆分到“应收资金集中管理款”中进行单独列报所致。
截至报告期末,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重要子公司股权存在权利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初,发行人合并口径应收的非因生产经营直接产生的对其他方的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以下简称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余额:2.05亿元;
2.报告期内,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新增:2.06亿元,收回:0.12亿元; 3.报告期内,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情形是否存在违反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或承诺的情况
4.报告期末,未收回的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合计:3.99亿元,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款或资金拆借合计:3.99亿元。
报告期末,发行人合并口径未收回的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占合并口径净资产的比例:7.02%,是否超过合并口径净资产的 10%:
报告期初和报告期末,发行人口径(非发行人合并范围口径)有息债务余额分别为74.18亿元和 86.94亿元,报告期内有息债务余额同比变动 17.20%。
公司 2021年末及 2022年末存续信用类公司债券 2只,总规模 24亿元,均为可续期公司债券,在会计处
报告期末发行人口径存续的公司信用类债券中,公司债券余额 24亿元,企业债券余额 0亿元,非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余额 0亿元,且共有 14亿元公司信用类债券在 2023年 5至 12月内到期或回售偿付。
报告期初和报告期末,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有息债务余额分别为 82.44亿元和108.96亿元,报告期内有息债务余额同比变动 32.16%。
报告期末,发行人合并口径存续的公司信用类债券中,公司债券余额 24亿元,企业债券余额 0亿元,非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余额 0亿元,且共有 14亿元公司信用类债券在2023年 5至 12月内到期或回售偿付。
截止报告期末,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发行的境外债券余额 0亿元人民币,且在 2023年 5至 12月内到期的境外债券余额为 0亿元人民币。
(二) 报告期末存在逾期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有息债务或者公司信用类债券逾期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 □适用 √不适用